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0年度立法计划协调会
2月2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0年度立法计划协调会,李春林副主任出席并讲话,白保兴秘书长主持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章振国就2010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建议稿)作了说明,提出了编制2010年度立法计划的指导思想,介绍了编制的过程、原则和立法计划的主要内容,强调了要切实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着力为“增投资、扩消费,转方式、调结构,重民生、建和谐,快发展、上水平”服务。按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2010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在项目和体例上,与以往相比,作了适当调整和完善。
会上,与会领导对2010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建议稿)给予了充分肯定,就编制立法计划的原则、立法项目的选择等重要问题达成了共识,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林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就做好立法计划编制和落实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第一,要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切实抓好立法计划的编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保持法律体系的科学、统一、和谐,要集中开展对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因此,今年的立法计划,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切实承担起清理法规的任务,要充分体现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工作重点转移到法规修订上来的要求,这对做好今年的立法工作是十分重要的。通过立法计划的制定,引导立法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法规清理、修订上来,这个思路应当坚持下去。
第二,要开拓思路,努力创新,切实增强立法计划的民主性。立法计划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民主性,科学性就无法保证。增强立法计划的民主性,一要进一步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今年要改进立法计划上网征求意见的方式,除了上云南人大网外,可以考虑在一些更有影响力的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扩大影响范围;二要进一步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注重听取专家、人大代表和基层的意见;三要结合立法计划的制定,对如何推进民主立法作通盘考虑。
第三,要及早谋划,加强协调,切实抓好立法计划的落实。立法计划制定后,各单位要及早安排,加强协调,抓好立法计划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列入一档的项目,在立法年度内要确保完成。为此,一要精心组织。切实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二要加强协调。特别是人大各委员会和法制办之间、一审委员会和二审委员会之间,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三要督促检查。今年下半年,将视立法计划的落实情况,部署专门的检查,确保立法计划的圆满完成。(张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