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颁行国内首个花卉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9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昆明召开《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杨骏发布新闻,省花卉产业办公室副主任和葵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央驻滇新闻单位、省及昆明市新闻谋体的记者出席了会议。
杨骏在发布新闻时介绍,我省花卉产业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一直保持了20%的平均增长速度,已确立了在全国花卉产业中的领先地位和全国花卉市场的中心地位,在国际花卉界产生了较大影响。得天独厚的气候优势和物种优势使得我省成为继非洲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和南美洲的哥伦比亚、厄瓜多尔之后世界三大花卉最适宜的生产区之一,这在国内乃至整个亚洲是独一无二的。
我省花卉产业超常规的迅猛发展以及在国际国内取得的特殊产业地位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于2000年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云南省发展花卉产业有关问题的函》,将云南作为花卉发展的一个特殊地区来对待,给予云南特殊政策扶持花卉产业的发展。省政府先后于1998、1999、2002、2006年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有力的促进了我省花卉产业的快速发展。截止2008年底,全省花卉生产总产值176亿元,出口总额1.01亿美元,鲜切花产量占全国60%以上的市场份额,已连续15年保持全国第一;花农种植户18.17万户,花农合作社370个,花卉企业1008家,促进花农增收45亿元,自主研发并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花卉新品种36个,居全国首位。目前,云南花卉出口额占全省重点农产品出口的14.7%,出口增长量稳居我省农产品出口之首。我省花卉产业已形成了以企业为指导、农户为主体的发展格局,成为我省生物产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国际国内市场覆盖面较广的新兴特色产业,对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花卉产业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服务不到位的矛盾日益突出,有碍产业的持续发展。同时,科技研发较薄弱、发展失衡、优势发挥不足、企业总体实力较弱等一系列问题也亟待解决。这些问题已经影响到整体推进我省花卉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近年来,北京、山东、广东、辽宁、江苏、四川、贵州、宁夏等十多个省市纷纷加大对花卉产业的扶持力度,大有后来者居上之势,我省花卉产业发展多年形成的品种优势、市场优势和研发优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目前,我国尚未出台花卉产业发展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又不能完全满足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需要。云南作为国内花卉产业发展最快、最大、最主要的省份之一,总结发展以来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今后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率先制定《云南花卉产业条例》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杨骏强调,《云南省花卉发展条例》在我省属全国首家制定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对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壮大生物产业发展、建设创新型云南及建设亚洲花卉中心战略决策,加快我省花卉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的高度,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和葵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对花卉这一新兴产业进行立法,这在全国尚属首例。《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省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全省花卉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我省花卉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省花卉产业进入到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必将全面推进我省花卉产业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发展道路。多年来,我省花卉产业在政策引导、产业规划、品种研发、技术支撑和标准制定等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此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又使得我省花卉产业在法制建设方面领先一步,对进一步提升我省花卉产业综合竞争实力,巩固云南在全国花卉产业中的领先地位,增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促进花卉产业又好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也将对我省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省花卉产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历经2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以企业为主导、农户为主体的发展格局,成为了我省生物产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国际国内市场覆盖面较广的新兴特色产业,对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在世界金融危机对全球花卉消费市场形成巨大冲击,国际国内花卉产销格局急剧变化、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我省花卉产业的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一些产业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由于草本和木本花卉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实际工作中,管理、协调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对整体决策和产业的持续发展形成障碍;二是“小农经济”特征明显,生产经营主体主要以农户为主,中小花卉企业占比高达85%,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程度仍然较低;三是产业链不够完整,品种研发、种苗培育、冷链物流、市场流通和科技支撑等方面,仍是我省花卉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四是新品种保护体系不够完善,育种者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直接影响育种者在新品种研发创新方面的积极性。为总结我省20多年来花卉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省制定出台《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根本目的是促进花卉产业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它的颁布实施,将使我省的花卉产业建立起真正的长效管理机制,对规范和促进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图一、新闻发布会场景
图二、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主持发布会
图三、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杨骏发布新闻
图四、省政府花卉产业办公室副主任和葵回答记者提问
图五、新闻记者进行提问
【白茫茫 图/文】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