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萍:车船税鼓励引导纳税人拥有节能环保型汽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2-1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17日上午,中国人大网、人民网、新华网联合进行网络访谈,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税务法律专家就车船税法草案的相关问题与公众互动,现场交流大家关心的问题。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高萍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指出,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措施,节能减排的理念在所得税、增值税、出口退税等政策中都有体现。汽车产业属于能源、资源消耗较大的产业,汽车排放也是环境污染较大的污染源。我国已步入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重视汽车的节能环保问题对于减少污染,促进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萍说,目前,很多国家都很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给予税收优惠和补贴政策,有的给予增值税、消费税或购置税减免,有的减免每年征收的汽车税,有的多项税收减免并用。我国现在的汽车税制主要以发动机的排量为依据设计不同的税收负担,容易导致生产商一味追求小排量而不致力于提高节能技术。这次车船税法草案中提出“对节约能源和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旨在通过减轻节能和使用新能源车船在保有环节的负担来鼓励或者引导纳税人拥有节能环保型汽车。

高萍说,由于车船税是每年都要征收的,这一信号会对价格比较敏感的纳税人购车选择行为产生影响,从而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的消费,有利于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哪些车船属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需要相关部门制定标准,进行认证。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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