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志强:农村金融改革应走多元化发展之路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4-1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加快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要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农业信贷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农村经济发展引入多元化资金;发展和规范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创新涉农贷款抵押担保方式,为“三农”创造银行融资条件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作出部署,确定黑龙江省先行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这对于推进“新四化”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等意义重大,也必将给农村金融业带来新一轮的改革发展机遇。从我国农村金融实际和“三农”现状来看,加快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可以从以下方面稳步推进。

    首先是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和完善农业信贷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目前,我国农村对金融需求普遍存在“两大两难”,即需求大、融资难,差异大、普惠难。究其根由,农村信用环境差是重要原因。农金机构当抓住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契机,积极开展信用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乡、镇、村及农户资信评价体系,为稳定增长农村信贷,发展小额信用贷款等创造条件。要抓住地方政府诸如涉农贷款风险基金、涉农贷款增量资金奖励,以及农村信贷利差贴补、税费减免等财政扶持政策,一方面通过加强信贷政策与农村产业政策的融合,调整信贷结构,拓展涉农业务范围,建立和完善农村信贷稳定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要通过打造农村承贷载体,如推广“银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银行+担保+保险+农户”,以及农户、企业联保,惠农卡小额信贷等贷款模式,不断提升“三农”承贷率,充分发挥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社等主要农金机构的主渠道作用,使投放“三农”领域的贷款增长高于其他贷款增幅。

    二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为农村经济发展引入多元化资金。农村经济的“资金贫血症”急切需要在农村信贷稳定增长的同时,有效拓宽贷款以外的多元化融资渠道,这为农村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信贷、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等金融资源,提升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等直接融资比重,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创造了契机。比如,积极培育优质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合作社等规模化农业经营实体,推荐其到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涉农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稳步发展信托、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国家政策允许的农村投融资平台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经济发展。同时,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股改上市,提升其为“三农”服务的融资能力。

    三是发展和规范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完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深入展开,势必带动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机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及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增加,形成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新格局,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就农村信用社来说,要积极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比如引进优质股东和战略投资者,鼓励民间资金、民营企业入股信用社,优化信用社股份结构,增强信用社资本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服务水平。抓住这一契机,在农村同样可以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等门类齐全的金融市场,为农村经济提供一条龙、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是创新涉农贷款抵押担保方式,为“三农”创造银行融资的条件。农村金融机构应当抓住时机,积极进行制度创新。比如,创新银政保合作模式,开发“信贷+保险”的融资模式,发展涉农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和农村人身保险保单抵押贷款等业务品种,拓宽农村抵押担保贷款、担保机构保证贷款的范围。又比如,引入民间资本,组建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农民互助性质的担保组织,扩大农村担保物范围,发展以农产品订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款等权利质押贷款,以大型生产设备、林权、农副产品基地、仓单质押等方式,既拓展农村担保业务,又有效帮助“三农”融资。

    (作者为农行浙江省分行高级经济师)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13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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