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新]我就民办教育问题提问。纲要指出,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依法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学生和公办学校教师学生的平等地位,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已经实施8年了,在民办教育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民办学校的定位。现在正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在民办学校叫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其定义不明确,给民办学校带来一定问题和困难。二是教师待遇。很多民办学校按最低的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退休以后与公办教师待遇每月差两至三千元。另外,教师在职称评定时,没有足够的高级职称名额及评审过程不合理等,造成教师队伍不稳定,好的教师进不来,留不住。三是最为重要的是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在土地使用、税收、公共财政资助等方面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而8年过去了,这些政策仍未出台。袁部长报告中指出,正在与相关部委联合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请问这些意见何时出台?是否能够解决上述问题?
[袁贵仁]刚才在回答社会教育投入的时候,已经说到民办教育问题。民办教育是我们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快速发展,到2010年全国有民办学校近12万所,占全国学校数的22%。在校生3400万左右,占在校生总数13.1%。其中幼儿园最多,占47%,其次是高等院校,占20.9%,义务教育阶段少一些。民办教育为我们国家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主要是三个方面,扩大了教育资源,优化了教育结构,促进了教育改革。但应当看到,像刚才严以新委员所说的,由于我们国家民办教育真正的恢复和兴起时间还不长,我们对民办教育发展的规律特点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有关民办教育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已有的法规政策也有不少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发展民办教育的思路就是要把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作为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把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最近,教育部成立了民办教育办公室,充实了管理服务的力量,加强了民办教育全国调研,梳理了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正在会同多部门,因为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涉及到许多部门,起草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筹备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对新时期民办教育发展作出新的部署。
现在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平等对待,对学校,要保证民办学校在招生、专业设置、学位点审批、对外交流等方面享有同公办学校同样的待遇。对教师,要依法推动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工龄计算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对学生,要落实与公办学校的学生在升学、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就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权利。
二是要大力扶持。在政策上,全面清理对民办学校的各项歧视性政策,重点破解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法人属性、产权归属等难题。在资金上,在教育规划和教育的重大项目中,把民办教育放进视野,纳入其中。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的任务要实行购买,拨付相应的费用。要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对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民办学校予以奖励。
三是要规范管理,要加强民办学校的党的建设工作,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四是要推进改革,民办学校现在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在于对学校是否营利这个界定和判断上不清楚。我们将积极推动试点,形成完善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体制和扶持政策,推动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