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制定农田水利法水利部正组织起草相关条例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2-1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了解到,制定农村水利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水利部正抓紧组织农村水利条例研究起草工作。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徐景龙、任玉奇、孙晓山等92名代表提出3件议案,建议制定农田(村)水利法。

  议案提出,农田(村)水利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建议制定农田(村)水利法,解决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农田水利投入长效机制。

  据了解,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去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水利工作提高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去年召开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建立健全适应我国国情和水情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水利工作科学化、法制化水平。国家发改委提出,当前宜进一步做好中央已出台有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等前期研究。农业部建议在农业投入法中对农田水利建设作出基本规定,待农业投入法颁布实施后,适时制定农田水利法。水利部正抓紧组织农村水利条例研究起草工作,拟将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水环境整治等问题一并考虑;建议在总结条例制定和实施经验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再制定农田(村)水利法。

  农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去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吸收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做好条例起草工作,待条例颁布实施、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适时制定农田(村)水利法。

来源: 法制日报2012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 余晨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