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如何以普惠激励的方式激活企业科技投入活力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0-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10月24日讯 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提问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回答问题

科技部部长万钢回答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近年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大幅增加,投入规模迅速扩大,全社会R&D支出也居于世界前列。在大规模资金支持下,我国科技投入效益却不高,我认为是我们在应用型科技投入中没有树立企业作为投入主体的思想,文件上有这样的说法。但我认为在制定政策和实践当中并没有确立企业是投入主体的思想,应该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用少收多留、普惠激励的方式激活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国家的财政投入应集中在基础科技领域,否则监督成本会很高。我的问题是,政府在划分政府投入范围,落实企业研发资金加计抵扣,减少专项资金,增加普惠激励政策方面将会采取何种措施?谢谢。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谢谢吴晓灵委员的提问,提问直中要害。确实像你说的,最近一些年来,全社会R&D支出大幅度增加,居于世界前列。前天的报告中也讲到了,我们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但是的确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有市场和政府的边界问题。就是你讲到的,政府应该做什么事情,哪些应由企业做。总的看,从政府角度上有缺位、有越位,越位大于缺位。企业应做的事情,政府做得多了一点。比如吴晓灵委员所讲到的,在应用科技方面和基础科技方面,还是应用的比例偏大。还有一些是体制方面的问题。在报告中也写了,有这么多部门管理科技,各部门都有相应的职能,又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而且在理念上我们和有的市场经济国家也不太一样,政府应该是技术中性的,不挑选哪个技术是合适的,我们国家也应该是这个理念。但我们国家还和别的国家不同,发达国家政府往往是技术中性,或者是科研机构去探索。类似于我们这样赶超类的国家,有一些最早期的技术探索,初始的路子别人已经做出来了,我们也可以增加一些确定的技术方向去做,这和完全的技术中性不太一样。因此,我们在应用类的支出方面,客观上说就比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多一些,这是我们这类赶超性国家所必然的。从这样的角度看,我们在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上确实存在管理上、理念上的问题,越位多了一点。现在我们也做了一些努力,比如稳定支持方面,基本上属于刚才吴晓灵委员讲到的基础性、公共性的科研部分。我们原来与课题类资金的比例是2∶8,现在提高到4∶6,也就是一个科研单位有四成是稳定支持的,其他六成是通过项目拿来的。政府往这个方向做了一些努力。总体来看,还是应该增加稳定支持。但是稳定支持有一个问题,怎么评价?报告中提到,科技资金管理是非常难的,因为科研成果怎么体现是有滞后的。同时,科技评价的导向不够合理,以发表论文的数量和争取的科技项目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标准,自然这种导向就增加了争项目的倾向,特别是国字号项目。国内特别是国际一流杂志上论文的数量,这样一种评价往往就和市场脱节了,这是我们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也做了一些努力。

吴晓灵委员讲到了市场这一部分,实际上主要是在支出上,我们对一般企业,是25%的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所得税,同时对R&D的支出是加计扣除的,加计扣除大家有一些意见,加计扣除范围怎么掌握?首先跟大家说明必须掌握、必须控制,因为什么叫R&D?最简单的是设备投入,还有人员的投入,光有设备没人不行。哪些算R&D支出的人力资本,哪些不是?就要核定。开始的时候,税务部门主要是按照设备部分扣除,人力资本投入主要是工资,现在把五险一金也放进去,逐步扩大真正属于R&D投入的税前扣除项目,这些税前扣除是可以加计50%扣除的。税收政策上对于科技投入的鼓励,使得企业更好地利用这些政策进行研发方面的投入,推进科技进步。当然,不能仅仅靠财政税收政策,其实知识产权保护在我们国家比较弱,最近一些年有很大的改进,我们呼吁在这方面全社会的观念要继续提高,不是发达国家强加给我们要知识产权保护的,而是我们自己的科技发展需要知识产权保护。现在侵权的成本比较低,愿意付出艰苦努力增加研发的少,主要还是激励不足,一些法律上、司法上也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对于政府来说,财政继续创新一些办法。我们安排了一定的资金作为风险投资的引导资金。1999年的时候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当时VC(风险投资)社会上很少,所以政府做一点,现在我们改了,主要是风险投资的引导基金,也就是说找那些风险投资的基金去做,政府引导,因为市场上冒这种初始风险的能力弱一点,目的是通过风投支持企业。另外,实行一些科研后补助政策,使得评价标准合理,让企业的研发活动和企业的技术进步、企业因此而提高的效益相结合。另外我们继续在税收政策上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R&D的加计扣除,从开始主要扣设备、工资,到扣五险一金,人力资本的扣除越来越完善。

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2012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发展的R&D支出超过1万亿,其中企业的支出达到了74%,这个数字已经是相当高了。企业所申请和获得的专利占了70%,技术市场的交易额达到了6437亿,这几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企业按照市场的导向自主地决策、投入、研发和产业化,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得到了加强。政府不断地完善激励企业的创新政策,比如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落实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据统计调查,2011年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惠及2万多家企业,减免税额超过252亿。科技部有一个一直统计跟踪的数据,2008年至2011年间,对全国6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总共2259亿元,但是这些企业在同期上缴的税收是2.1万亿。他们的专利和新产品占有率都占了三分之一以上,政策效益是明显的。这些政策要更加普惠,更加应用和拓展。随着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我们也看到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实施的国家研发项目的比例在增大,比如重大专项有50%以上。应该说在这些专项中,企业自身的投入也是相当大的。政府对于企业研发支持的方式也从事前向事中和事后转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6号文中,关于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组织和产业化的主体要求,我们在重大专项和支撑计划中,试点启动了一些由市场导向、产业化目标明确的项目。它是由企业来自主决策、先行投入、组织产学研共同研究的,而政府是采用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在试点的基础上,财政部和科技部已经完成了企业研发后补助的管理办法,即将公布。财政科技投入中,R&D经费的部分,它的重点是要放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战略高技术(比如航空航天)和公益性领域,这些投入可以长远稳定地为技术创新提供引导和支撑。进一步加大财政R&D投入的引导力度。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还要拓宽融资渠道,近年来科技部在财政部的带领下,综合利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创投引导等方式,引导和调动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技术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举一个例子,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基金,去年投入44个亿,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是1083亿。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我完全同意楼部长的意见。

吴晓灵:我再做一个补充。我非常同意两位部长对于政府在科技投入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在支持企业成为创新主体上所做的努力。从所得税优惠、科研经费加计扣除、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投资的引导、科研的后补助五个方面加大了政策力度。鉴于此,我想提三点建议。第一,我认为国家应建立税式支出制度,才能准确统计我们国家到底在科技支出和其他中小企业各种政府想扶持的方面到底花了多少钱。如果在国家的财政制度上建立了税式支出制度,就能够准确地统计我们国家在支持一些行业、企业发展的过程当中,到底在税收上做了多少减免,它实际上是财政的一种支出。第二,我认为在研发资金的加计抵扣上,从严到宽的思路是对的。但我认为我们国家在发展经济的改革红利上,关键在于企业,放活企业,本着这样的思想,宁宽勿严,企业多一点钱,经济就活了。所以,希望在加大税前的加计抵扣上做得更快一些、更宽一些。哪怕在这里有个别的企业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我们应该用事后严查来解决,而且应该让我们的企业树立诚信意识。每一个企业如果有了诚信,它就能够获得国家更多的支持,我想大家都会珍惜这份诚信的。第三,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固然好,但它的激励作用远不如给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时的股权激励。所以,我认为对人力资本最好的鼓励是把它的人力资本转化成股权。我们在科技成果转化为投资的时候,是有这个政策的,但是只要给你转成了股权就要缴税,还没生产就缴税。如果把股权给了他了,科技人员有了股权激励,当他的股权分红后国家可以收税。有了这种股权激励,可以让市场选择科研项目向市场的转化,比由政府通过引导基金来挑选支持更有效率。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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