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先]我赞成杜鹰主任关于饮水安全的工作报告。这几年来,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等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很多省将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有两亿多的农民用上了自来水,从而从世世代代提水、挑水的家务活中解脱了出来,解放了生产力。二是农民群众喝上了较清洁的自来水,尽管水质比城市的差一些,但是总体上还是比较干净的,从而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三是密切了干群关系。我在福建农村进行调研,亲身感受到农民群众真心地感谢党和政府,他们认为农民饮用水安全工程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任务重、时间紧,我国将于2020年全面实现奔小康,其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水,时间仅剩8年,但是现在还有1.7亿农民存在水质不安全、不达标,还有1.3亿农民存在水量不足。二是工程艰巨、投资大。剩下近3亿人民的饮水安全问题,相当一部分是分布在自然村,人口居住分散,多数要采取分散式或者单纯式供水,投资较大。我询问的第一个问题是,要保证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十二五”期间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建设资金的投入?这些众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之后,需要一定的管理维护经费,确保其长效良好地运行,否则将很快地老化、失修、损失。我询问的第二个问题是,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解决众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维护经费?谢谢。
[杜鹰]您提到的“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的投资保障问题,总体上说没有什么问题,是可以做得到的。“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的主要任务是要解决2.98亿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和11.4万所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这2.98亿,其中1.02亿是“十一五”结转下来的,还有1.96亿是因为水源变化、环境污染或者是新标准提高,导致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完成上述任务的总投资,刚才国英同志已经讲到了需要1750亿元,其中大部分是用在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上,还有100多亿是用在农村学校上。这1750亿,其中需要中央投资1188亿,占总投资的68%。与“十一五”相比,是这样一个基本概念。“十一五”期间,我们解决了农村2.1亿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总投入计划是1009亿,实际完成是1053亿,中央投资是590亿。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要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多了三分之一,但是总投资多了70%,其中中央投资是翻番的概念,人均投资水平比“十一五”是增加的,“十一五”最早是409元,2008年后提高到511元,“十二五”规划人均投入是536元,其中中央投入,“十一五”人均补助是281元,“十二五”是348元。如此来看,无论中央投资还是总投资,都有明显的提高。
尽管投资总量增加比较大,人均投资水平也明显提高,但我们认为整个资金的投入是有保障的。去年我委已经安排了202亿,今年安排了220亿,加起来是422亿,还剩下766亿。后三年还需年均再投入255亿,就能保证这个规划的实现。也就是说,在前两年的基础上,后三年只要年均递增8%,就可以实现这个规划所需投资的目标。在目前中央预算内投资逐年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当然,我们必须承认还有压力。因为“十一五”时,用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投资占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的比重是25.5%,“十二五”期间,就前两年而言,用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的投资占中央预算内投资的32%,提高了6.5个百分点,所以我们还有压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程作为一个重要的民生工程,突出其位置,优先保证它的资金供给。
还有两点需要说明的,一是地方配套投资,二是农民投工投劳。在“十二五”水利投资的总概念中,中央投资要占总投资的68%,还有22%需要地方投资,剩余10%是农民投工投劳折算的,加起来是100%。我刚才讲的68%这部分是没有问题的,22%这部分,从“十一五”的执行情况和“十二五”前两年的情况看,地方落实的情况比其他项目要好,因为地方政府都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摆在重要位置。还有一个因素是“十二五”时期中央提高了对中西部投资补助的比例,“十一五”时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部补助比例是50%,“十二五”提高到了三分之二,西部“十一五”时是三分之二,现在中央投资补助比例提高到80%,缓解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同时我们明确要求,地方安排的22%投资,主要是由省级政府安排,西部地区免除县及县以下配套,总体来看,这部分的执行情况还不错。还有10%是农民投工投劳,人均折下来是每位农民要拿54.6元,相当于人均年收入的0.9%,从执行情况看,主要是投工投劳,一般不会增加农民的负担。由此来看,无论是中央投资、地方投资,还是农民配套,这三部分都没有太大的问题。不过,我也承认,中央投资有时不能及时到位,个别地方的投资也存在着不能到位问题,向老百姓摊得过多。这些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改正。
[张少春]我来补充回答一下如何帮助解决众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护费问题。从目前我们所采取的措施和现有的政策看,目前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从三个渠道筹措工程的运行维护经费。第一,通过水价解决。前面杜鹰同志已经讲过一些了,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这个规划明确农村的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维护经费主要通过水价解决。如果个别工程的运行维护费仍有缺口,可以考虑由地方政府提供补助,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补贴的办法解决。
第二,设立维护基金。目前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了饮水安全工程维护基金。这个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地方财政的拨款和水厂提取的水费两部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广这种模式。第三,将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农村一事一议奖补范围。为了促进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内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运行维护的难题,中央从2008年开始在农村开展了一事一议奖补试点,主要是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户外村内公益性民生项目建设和运行问题。目前中央资金支持规模,由2008年的2.5亿已经增加到了去年的160亿,这个奖补资金,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统筹安排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修运行项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