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委员提问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6-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吴晓灵]谢谢主席。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城乡饮用水与安全保障力有所提高,但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仍存在许多问题。报告中提出,“统筹城乡供水,在水源地强化水质监测验收,保障供水水质达标,提出了严把环评准入关,限制审批影响饮用水水源的建设项目,提出了及时公布地下水超采和污染监测信息,鼓励供水企业公布供水水质状况”,但我认为,从水源地控制水质更加重要,这样可以节约后续加工成本,能够降低水价。我的问题是:第一,能否增加城乡饮水水源地关键指标监控情况的透明度?第二,能否加大影响饮用水水源质量的环评工作的透明度?增加透明度,也许刚刚开始的时候,能够公布的数据和覆盖面是不大的,数据也不一定好看,但是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过程,公民有知情的权利,只要政府能够真实地公布情况,不断改进工作,群众是可以理解的,这样做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同时,增加透明度有外界的压力,也有利于政府统筹涉及多部门的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能够更好地处理水质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处理好财政资金分配中的诸多矛盾。

[张力军]我先回答能否增加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控情况透明度的问题。环境保护部积极推动环境信息公开。2008年环境保护部就印发了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目录及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对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近年来,在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监控公开方面,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监测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环保部每年将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纳入到年度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的要点,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在每年发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上,都要公开发布113个全国重点城市的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信息。二是建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机制。每年环保部都要组织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由环保部通报给这个城市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人民政府督促城市饮用水水源存在问题的整改。三是公开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信息。我们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公开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性的文件,提升公众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意识和水平,公开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公开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等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划,公开规划执行的情况和环境执法的信息,逐步搭建饮用水水源保护公众参与的平台。

现在信息公开不足的方面是全国城镇县城、县级市的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没有进行公开,主要的原因是109项指标在这些城市的环境监测部门中尚未具备109项的监测能力。我们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近期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来武装环境监测的能力。我们近期也已经编制了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方案,要求县级以上的城镇都要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的力度,并公开监测的信息。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有关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工作,对水源的信息都要进行公开,并且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政府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监控信息的共享平台,鼓励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在我回答能否加大影响饮用水源质量的环评工作透明度的问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直将饮用水水源水质的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在我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中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特殊保护地区,并且要求做到四个不批:一是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项目不批;二是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不批;三是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批;四是在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不批。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内容,环保部于2006年就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暂行办法,提高环评工作的透明度。针对涉及饮用水水源的建设项目,我们重点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向受影响的饮用水水源所服务地区的居民发布信息公告,公开报告书的简本,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二是要求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必须取得水源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可避免地穿越水源保护区的石油、天然气管线等项目,必须取得省级人民政府的同意。三是在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中,要事先公告受理信息、事中公示审查进展、事后公布审查结果,充分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公众对饮用水源保护的意见,对公众参与执行不到位或公众满意度低的项目不予批复。

下一步,我们将要求对饮用水水源质量影响较大的化工、石化、重金属等行业进一步加大环评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公示的内容必须包括项目可能对饮用水水源地产生的环境风险,采取相应的环境防范和应急措施,也就是说,我们的环评不仅仅要注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项目,对保护区外的石化,排放重金属企业的项目,也要提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影响监控方面的要求。我部将高度重视公众反映的意见,并在环评审批中充分地予以落实。

[吴晓灵]我的问题是城乡,张部长主要讲的是城市,不知道农村归谁管?

[张力军]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从建设的角度是水利部管,水利部李国英部长已经讲了这个问题。从水源地保护的角度讲,是环保部管。我刚才已经回答了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县以下的包括城镇水源方面的信息几乎没有公开,就是监测能力还不足。在财政部的支持下,我们正在进行监测能力的建设,我想在“十二五”期间能够完成这个建设,并实现对县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测,并公布相关的信息。

[吴晓灵]您刚才讲到的城市是113个重点城市,但是我们的地级市以上是340多个,是不是全部的地级市全部都可以监测?

[张力军]现在的地级市基本上都具备了常规监测,常规监测是29项指标。109项指标,现在我们主要还是集中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省级监测站,这些具备109项的监测能力。对于地级市虽然现在还不能具备的109项的监测,我们要求它是送样监测,因为109项监测以后,有哪些污染物质是属于这109项?有的不超标,我们就不再监测。一年中,像有机微生物、有机污染物、重金属不超标,这样全年就不再监测,只监测常规的29项指标。现在,我们基本上地级以上城市都能做到每年进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的评估,而且评估的结果,我们都向省政府进行通报,而且要求整改的结果向环保部报告,对整改不好的,环保部还要约谈地级市政府一把手。我们这个109项指标的标准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指标是106项。

[吴晓灵]谢谢张部长的回答。我们也代表人民说,应当加大对监测队伍和设备的投入,让老百姓知道我们在什么样的饮用水环境下生活。谢谢。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2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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