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仲裁工作面临三大挑战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0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广州1月20日电题:调解仲裁工作面临三大挑战

  记者徐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副部长杨志明20日在广州举行的全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座谈会上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9年是我国调解仲裁工作困难最为集中的一年。各级调解仲裁部门迎难而上,不断提升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目前调解仲裁工作仍然面临着三大挑战。

  调节仲裁工作取得新进展

  杨志明介绍,全国各级调解仲裁部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劳动关系双方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推动实现劳资两利;面对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者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的态势,不断提高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面对机构改革中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整合后的新情况,推进以调节组织基层建设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基本建设为重点的“两基”建设取得新进展。

  其中,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重点解决仲裁办案中的小额案件多、积累案件多、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多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多这四个突出问题。

  进入2009年第三季度以来案件增幅出现“拐点”,案件总量急剧上升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减少了冲突性,增强了协调性,从总体上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

  同时,各级调解仲裁部门在探索加快解决劳动争议中,重点在思路、方式、联动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作用。在企业预防争议方面,北京、江西等省市在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总部调解委员会牵头,延伸分支机构、车间班组调解组织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网络。

  例如,深圳市宝安区在非国有企业建立了“1+3劳资恳谈协商机制”,围绕“劳资一心,互爱共赢”的目标,从企业经营者到中层管理人员,再到基层员工都参与对话,经营者意图可以传递到基层员工,基层员工呼声可以直接反映给经营者,企业管理由单向变为互动,企业决策由单决变为共决,有效预防了争议。

  调解仲裁面临三大挑战

  杨志明指出,我国调解仲裁工作目前仍然面临三大挑战:一是案件形势依然严峻。在2008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受理争议案件翻番的基础上,去年立案受理争议案件比2008年略有下降。劳动争议案件继续保持高位态势,并逐步由经济发达地区向内地省份蔓延。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和各项法规的出台,人事争议将会多发,复杂程度增加。

  二是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冲突性增强,社会影响大。案件多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涉及人数多,且大部分是农民工或女职工,冲突性较强,处理难度大,有的甚至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反映调解仲裁工作水平,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往往办好一案、影响一片。

  三是案件处理和执行难,往往难以实现案结事了。在应对金融危机中,争议双方当事人冲突性增强,难以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相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调解仲裁结果执行难度很大。

  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杨志明表示,我国现阶段劳动人事争议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劳资矛盾不可避免性;二是劳动争议阶段多发性——我国正处在争议多发期我国正处在争议多发期;三是劳动人事争议复杂性。

  他强调,各级仲裁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调解仲裁法实施力度,努力实现“四降两升”,即争议案件立案总量、涉及劳动者总人数、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劳动者人数下降,调解率和仲裁结案率上升。

  为此,各级冲裁部门要落实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将大多数争议案件用柔性化方式及时处理;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在大多数地(市)、县(区)建立仲裁院;落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不断提高仲裁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调解仲裁队伍总体素质;改善工作条件,确保调解仲裁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水平。

来源: 新华社 2010-01-20 责任编辑: 沈娟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