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片面解读

王比学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0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至今还没有哪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这样,从诞生之始,就遭到众多误解和非议。有的企业甚至赶在法律生效前,采取全员辞职、重新上岗等一些变通方式,规避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多付出的人力成本。

  劳动合同法在出台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就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应该说这部法律的立法过程非常慎重,但还是有一些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法导致了用工机制僵化、用工成本增加、影响就业和投资环境等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是自然规律,导致企业倒闭、用工成本增加的成因复杂多样,但绝不是因为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造成的,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企业倒闭的账算到劳动合同法上。法律既然已经实施,企业就应该严格遵守。企业经营不下去,只能说明这个企业本身在市场经济浪潮中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

  实践证明,劳动合同法的主要方面还是应该充分肯定的。正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所言,它对解决和劳动关系相关的重大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不仅受到劳动者的普遍赞同,绝大部分的企业家也是理解和赞成这部法律的。

  对于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误解与误读,我们有必要予以澄清。今天我们报道的“八问劳动合同法”,目的就是为了澄清一些认识误区。

  对一部法律存在误解,不仅有违法律出台的初衷,而且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不利后果,甚至误入歧途。以劳动合同法为例,如果对它存有误解,将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更加紧张,最终受害的不仅是劳动者,同时也包括用人单位本身。

  法律不能片面解读,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只有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的立法宗旨,消除误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

  劳动合同法是对守法企业的保护。对于广大守法企业而言,劳动合同法不仅不会削弱其竞争力,反而还将给这些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每个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

来源: 人民网 2010-02-03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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