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定得太模糊 问题就失去了焦点

利益关系复杂 生态补偿知易行难

记者 王鑫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7-16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生态补偿制度,一度被认为是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问题的积极导向。不过,近年的实践证明,一些生态补偿政策尚难得到落实。

地方干部:生态补偿不能靠自觉,要靠中央协调

面对记者时,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委书记曾健说出了自己憋了许久的心里话。他希望记者帮着呼吁两点心声:一是促成生态补偿机制的细化和可操作性;二是对生态保护任务重的地方领导干部的考核上,进行区别对待。

长宁地处长江上游,夹在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间,生态环境良好,境内的国家4A级景区蜀南竹海是世界上集中面积最大的天然竹林景区,对当地的水源涵养等生态功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生态保护成为长宁县的重要任务,这同时意味着,长宁必须放弃一些工业项目。去年,长宁关闭了县造纸厂。这家以竹为原料的大厂,最高年产值一度达到两亿元,员工人数达1000多人。单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关闭这家造纸厂对地方干部来讲,犹如从身上割肉。

相似的案例还有不少。曾健说,放弃工业项目的直接影响是,长宁的GDP、一般预算收入、工业增加值三项核心经济指标的增速,最近几年每年都在下降。在宜宾市所辖的10个区县中,长宁的生态环境被认为是最好的,但财政收入却排在倒数第二。

这个多年来为下游地区承担了重要生态保护压力的西部县,在水源保护方面,至今尚未拿到生态补偿资金。“下游给吗?没有。谁给你啊?”当着记者的面,曾健坦言。

曾健认为,上游作了哪些贡献,有的东西是算得出来的,比如水土保持量、水源涵养量,都可以计算。下游享受了上游保护的成果,应该进行补偿。

“但目前所提的生态补偿机制,并未得到落实。”曾健说,“关键问题出在这个机制没有可操作性。”

他认为,首要的是推进生态补偿条例的立法,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举措。在具体的落实上,中央怎么办?省、市、县、乡、村,乃至每个公民怎么办,都应该予以明确。

“特别是在跨区域补偿问题上,不能靠地方自觉,要靠中央出面协调,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进行落实。”曾健说。

事实上,他们犯愁的还不止这些。地方领导还面临着另一种压力。曾健说,目前对领导干部环保方面的考核是单项的,尚未列入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在这样的背景下,生态保护区内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显然是吃亏的。

曾健的同事、长宁县县长何文毅甚至还为此曾向领导背书。去年,因为几项经济指标未达到目标,上任刚半年多的何文毅,只好在全市的一个大会上上台检讨。“那种感觉,如坐针毡。”何文毅说。

因此,他们建议,对有生态建设任务的地区领导干部,考核上应淡化一些非生态指标的要求,这样才能保持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专家认为:生态补偿政策定得太模糊,问题就失去了焦点,导致难以落实

生态补偿被认为是一项牵涉面广、矛盾复杂的浩大工程。生态补偿制度是对既有利益格局的再分配,加之各省省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居民收入状况不同,对生态补偿的认识、对共有资源价值的认识有差别,可能无法达成共识,生态补偿常常陷入“只说不做”、“知易行难”的困局。

2007年,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出台《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生态补偿的原则,即: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不过,几年的实践表明,生态补偿机制究竟该如何建立,国家层面始终没有明晰。

2010年4月,由国家发改委领衔的《生态补偿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这意味着,生态补偿正式进入法律起草阶段。

两年过去了,尚无消息证明《条例》的起草工作有明确的进展。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巡视员王凤春认为,生态补偿是个复杂的概念,要处理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要取得实质性进展会面临许多困难。他分析,这项《条例》短期内很难有大的进展。

不过,在此之前,倒是有一些地方开始了零星的探索。事实证明,地方的实践提供了一些值得参考的样本。

2012年,成都市决定,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6000万元用于成都市自来水六厂饮用水源保护,专项用于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建设、保护区内群众生态补偿等。这笔资金主要用在水源地、成都市所辖的郫县,有关部门与郫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实施考核。

成都市还从2012年起全面推行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对出境断面超标的区(市、县),由成都市直接从其财政中扣取资金,用于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

另一项突破性的探索体现在跨区域补偿方面,成都市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进行了一次各方颇为满意的探索。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位于岷江上游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一些工业项目,借着灾后重建的契机,迁到下游的成都市金堂县。成都和阿坝联合开办成阿工业园区,成都投资60%,阿坝投资40%,利润则按照成都35%、阿坝65%的比例进行分配。

此举的好处在于,曾在上游对成都市饮用水源构成潜在威胁的工业项目,迁到下游后不再污染成都的饮用水源。同时,上游阿坝的经济发展,在成都市的支持下,依然得到保障。

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说,跨市、跨省的生态补偿是难点,比如四川的沱江、岷江流经多个地市,上下游如何协商,需要四川省来筹划。

相似的案例在国内还有不少,不仅有跨县、跨市的,还有跨省的。

2011年12月20日,陕西省环保厅、财政厅负责人前往甘肃,向甘肃省天水、定西两市送去了600万元渭河上游水质保护生态补偿资金。报道显示,这是全国首例省际生态补偿。双方约定,补偿资金将专项用于支持渭河流域上游甘肃两市污染治理工程、水源地生态建设工程和水质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不得用于平衡财力。

王凤春认为,生态补偿要落实,还是要针对一些具体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举措。他肯定了成都和阿坝的补偿模式,认为这解决了具体的问题。

王凤春说,不少地方提出了生态补偿的政策措施,但大都很难落实,问题在于政策提得太模糊,问题就失去了焦点。

来源: 中国青年报 2012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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