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千河之省”的水源保护之道

记者 周妍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7-10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烟波浩渺的水面,碧玉一般的水体,湖岸柳影戏风,远处山峰如黛,“江滨绿柳多烟颦,岸下碧水生风鳞”的秀丽意境在这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诠释。这里就是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赤城湖饮用水水源地。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饮用水水源保护是提供优质原水的关键,是百姓最为关切的大事。今年中华环保世纪行的目的地四川省,正在逐渐探索出“河长制”监督、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创新思路,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放在了地方发展的首位,走出了一条“千河之省”的独特水源保护之道。

    一票否决——动真格,硬办法,见实效

    内江市水务局局长曾廷富半开玩笑地说,他是一名“河长”志愿者,有空就巡查河堤修复、河道清淤等日常维护工作,通过实地观察,他见证了“河长”常在河边跑、河水越变越清澈的显著变化。

    在内江,流经市中区的沱江河段由市中区区长担任“河长”,流经资中县的球溪河由资中县县长担任“河长”……自2009年起,内江市把全市8条主要河流全部纳入“河长制”整治目标,实行水源保护“一票否决制”,经过3年整治,8条河流水质明显改善。

    内江市东兴区富溪乡顺江村72岁的王大爷说:“在河边住了几十年,河里的水比以前干净多了,马尔杆、树根都少了,水也清凉了。”

    四川省水利厅将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质保护纳入地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水质合格率高的市州,在投资计划上予以倾斜;对水质合格率低、未达到整改目标的市州,将酌情扣减其投资计划,评先创优活动实行“一票否决”。

    经济发展必须为当地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让路”。在成都市郫县,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全县民生工程和一级重点目标,进行双重考核,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水源保护工作不合格或者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良好,水质监测达标率100%

    “硬办法”“动真格”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四川全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Ⅱ~Ⅲ类水质标准。

    依法保护——水源管理有据,有力,有序

    水源保护,立法先行。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是全国人大代表连续多年提出的议案。在现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及水法等法律的基础上,全国人大环资委曾建议,由国务院牵头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污染防治的专门法规。水利部自2004年开始,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条例的立法前期研究与起草工作,旨在强化和充实饮水安全保障的有关规定。

    敏感的四川人早就开始了自己的探索。他们结合省情实际,早在1995年就制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方性法规——《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先后经过两次修订。

    2011年年底,国务院正式批复《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四川对全省24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3472个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逐一划定保护区,设置标志牌或标志桩。

    目前正在编制的《四川省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了289个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划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以及重要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指标。

    2011年,水利部启动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到2020年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的目标,四川对列入全国规划的8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编制了详细方案,细化实化进行逐步实施。

    联席会议——共商水源保护大计

    饮水安全的核心工作是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水质保护涉及水利、卫生、环保等多个部门,职责交叉情况较为突出。地方各级政府局限于本辖区内的水源保护,对一些跨行政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及管理无从下手,致使上下游、左右岸存在沟通协调的难题,各地渴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呼声日益强烈。

    四川省水利厅、卫生厅、环保厅三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协调合作共同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从省级层面到各个市县,部门配合、互通信息的工作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合力治水得到了广泛认同。

    成都市郫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水务局等2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建立了标准化水源保护镇级机构,在村配备水源保护联络员203名,实现县、镇、村三级水源保护网络全覆盖。

    成都市副市长刘仆认为,饮用水水源保护需要创新机制,具备共同发展的理念,形成上下游联合保护的良好态势。

    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主要来自岷江上游,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为保护水源做出了不懈努力。成都市采取联合开办工业园区的方式,对阿坝州经济发展给予支持。双方联合在金堂县淮口镇开办了“成阿工业园区”,成都市投资60%,阿坝州投资40%,利润按成都市35%、阿坝州65%分配,促进了产业转移和岷江上游的生态环境保护。

    退渔还库——就是要还百姓一池清水

    “金沙江、岷江、长江宜宾段水质趋于平稳,均优于或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长江出境断面水质优于或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宜宾市副市长谢杰说话时很有底气。宜宾市曾一度被列入“全国十大污染城市”的“黑名单”,经济发展了,但碧水蓝天却失色了,还百姓一池清水是这座城市发出的宣言。

    川渝两地一直有“肥水养鱼”的传统。养鱼户采取向网箱里投放鸡粪、向水中倾洒肥料的方式给鱼“促肥”。“肥水养鱼”在给饲养户带来短期效益的同时,给鱼塘、水库带来的却是生态灾难性影响。

    退渔,还一库清水,成为当地百姓的共同期盼。据四川省水利厅水利综合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网箱养殖对四川省成都、资阳、内江、攀枝花等水域的污染日益严重,2011年年底前所有地区的网箱养殖全部取缔,推行环保的生态养殖。

    宜宾市翠屏区是四川省范围内率先全面禁止水库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的地区,其经验被省农水局认为值得在各地退渔还库中借鉴。翠平区全面取缔了48座水库的肥水养鱼,使水库水质提升到Ⅱ类、Ⅲ类标准,其中还有8座水库水质达到Ⅰ类标准。

    每取缔一座水库的肥水养鱼,无疑是切割饲养户的利益蛋糕。翠屏区水务局水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该区实行了退库还渔补偿金制度,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补偿金制度如何执行?以一座小(2)型水库为例,评估值为亩产60斤,回捕90%后,剩余6斤鱼中,按白鲢75%、花鲢25%的比例,白鲢3/斤、花鲢5/斤计算,一座小(2)型水库每亩补偿标准为21元。随着水库规模的扩大,捕捞难度也越大,小(1)型水库和中型水库,捕捞后剩余量的补偿标准为35/亩、42/亩。

    当抚平金沙江、岷江、长江之伤,再问三江之水时,水清城美,群众的心也亮堂了。曾经水质污染严重的水库,如今已变成颗颗清澈的明珠,镶嵌在翠屏区的六乡八镇十街道。一点一滴见成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之路走得扎扎实实,正在不断践行着“民生之系、为民之本”的饮水安全工作理念。

    水多尚知水贵,发展不污水源。思路理念、法律规范、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多措并举保护水源。这就是四川人的选择,也正是四川人的智慧。

来源: 中国水利报 2012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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