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中国的法律解决中国的问题

法制日报评论员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3-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个法律制度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它是否符合一国国情和社会实际的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要与中国国情相适应,中国的问题只能用中国自己的法律来解决。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有自己独特的国情,只有尊重、理解和深刻认识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发展实际,才能做好立法工作。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就是要以宪法法律的形式确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其次,中国作为一个后发展中国家,走的是一条独特的发展之路,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特别是随着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我们不仅要下大气力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要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课题,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极其繁重而艰巨。因此,我国的立法工作就要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对实践经验比较成熟的、各方面认识也比较一致的,规定得具体一些,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对实践经验尚不成熟但现实中又需要法律进行规范的,先规定得原则一些,为引导实践提供规范和保障,并为深化改革留下空间,待条件成熟后再修改补充。对改革开放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用法律来规范还不具备条件的,先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先行先试,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时再制定法律。正是这种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使我国的立法工作能够始终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始终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始终服务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这一根本目标。

    第三,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和包括法律文化传统在内的、影响深远的传统文化,它根植于中华文化土壤中,已内化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我国现代法治建设如果不顾深厚的法律文化传统,完全奉西方的法律为准则,必然不接中国的“地气”,更难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因此,我国的立法工作在深入研究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但绝不照抄照搬,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但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我们不搞;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但我国现实生活需要的,我们及时制定,从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从中国国情和中国实际出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功的关键。

来源: 法制日报 2011-03-10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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