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体实现有法可依 将继续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3-0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孟娜 王攀 张云龙)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人李肇星4日说,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他在大会首次新闻发布会上说:“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分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是本次两会上的一个焦点话题,它反映了中国治理国家进程中的巨大变化。

    中国是一个有着漫长历史的国家,其中,封建历史延续几千年,具有浓厚的人治传统,百姓的生命被统治者视为草芥。只是在过去一百多年里,才逐渐有了近现代意义上的法律。

    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是婚姻法,这是一部彻底反封建的法律,它认定了封建礼教束缚的包办婚姻的非法性,符合民众的意愿。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获得全票通过,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中共十五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在2010年形成。李肇星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到2011年2月底,中国现行有效法律共有239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近8600件。

    海内外专家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短短半个多世纪里,建成了如此丰厚完备的法律体系,做到了有法可依,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罕见的。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1月24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深化的过程,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集中体现。

    这个立法特点,可以几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车船税法为例。这部广受关注的法律草案全文向社会作了公布,并充分吸纳民意进行大幅调整。

    2010年10月底,车船税法草案经首次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惯例公开草案全文向社会征求意见。2010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均达到世界第一。这部法律关系到很多普通中国人的切身利益。

    草案公开后,社会各界踊跃参加了讨论,在一个月时间里共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近10万条。公众提出的一大诉求就是“减负”。这是因为,原来的草案只降低了1.0以下排量的税额,多数车主都增加了负担。

    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社会公众的呼声引起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方面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对税额幅度重新进行测算,最终提出了更加符合公众期待的新方案。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开启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优良传统。1954年宪法起草,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历时2个多月。根据征求的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对原来的草案再度作了修改。1982年宪法草案也曾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许多重要合理的意见都得到采纳。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行政诉讼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起草过程中,也都将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2001年1月,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公布,收到群众来信3000多封;2005年7月,物权法草案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积极反响,收到群众信函11500多件;2008年4月,食品安全法草案公布,人们提出意见1万多件;2008年12月,社会保险法草案公布,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突破7万件……

    200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此后所有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使公布草案全文、广泛征求意见从特例变成了常态。另外,中国最高权力机关还通过举行座谈会、立法听证会和立法论证会等形式收集民意。

    与此同时,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在地方立法机关也得到了有效的践行。很多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法规审议过程中也是通过立法听证会等形式收集民意的。

    在一些地方的立法过程中,不仅召开专家论证会,还全过程向新闻媒体开放,且记者可就相关问题现场向专家提问;一些关涉市民切身利益的立法,往往要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市民的意见,且座谈会向媒体开放。

    2008年以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等多个法规草案也相继在网易、腾讯等网站上公布,向社会公众进行民意调查和征求意见。

    李肇星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的立法工作将与时俱进,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做好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和新法的制定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人类法律制度的重要部分。不断开放的立法过程本身有很大的中国特色。增加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会使立法过程也成为一个重要的普法过程。

来源: 新华网 2011年3月4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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