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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环保自治成常态(环境漫笔)

裴沙沙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8-11-1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河湖被污染,家园脏乱差,这是当今一些农村的环境写照。谈到这些,许多农民往往诉说着无辜,流露着无奈。他们渴求喝上干净的水,村子里别再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烟尘弥漫。

保护农村环境,首先要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说起来这个责任可不小,既要定政策、拿资金、出技术,也要多宣传、善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政府工作不是抽象的,政府抓农村环保,肯定要把任务落实到一些职能部门,比如环保局。农村环保又是具体而复杂的,环保局只设到县一级,好一点也只有几十个工作人员,管的还不光是农村环保的事。环保局的人就是天天往农村跑也跑不过来。村里的环保事务,很大程度上还得依靠农民,引导农民自我管理。从长远看,彻底解决农村环保问题,必须研究如何建立长效机制,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养成习惯,形成文化。

怎么个引导法?坐在办公室里拟几页文件,市里发到县里,县里发到乡里,乡里发到村里,管用吗?派几个人到村里走一圈,开个会,刷几条标语,管用吗?实践证明不大管用。那该怎么办?长沙市推行村民环保自治给人们的启示是,引导农民自觉自愿抓环保,得有必要的组织形式,得选几个热心人,得帮助村里定一些条条框框。

长沙市的村民环保自治搞了一年多,效果不错,正在广泛推开,让人看到了很多希望。但在欣喜之余,有人也不免担心这种做法能不能持续下去。这不是“泼凉水”,而是事出有因。比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环保自治的村规民约虽然在农村具有一定的道德约束,但它毕竟不是法律,无法形成刚性约束;环保局引导村民搞了环保自治,再往下走仍由环保局唱独角戏,有些事情协调起来就非常费劲。事实上,从国家到地方,都在强调农村环保要齐抓共管,多个部门形成合力。所以,农村环保自治也需要其他职能部门搭一把手。

村民环保自治,无疑是地方环保部门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的结果。显然,这一探索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正确把握农村现实和农民意愿,拿出了管用的办法。由此可见,抓农村环保,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一环,抓好农村环保的法宝没有别的,只能依靠改革,多个部门都来抓,不断创新,拿出实招,办好实事。

  来源: 人民日报 2008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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