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网络直播

时间:2011年10月25日下午3时
地点:人民大会堂常委会会议厅
内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吴邦国委员长访问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四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文字直播

[中国人大网](2011-10-25 14:55:15)

今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中国人大网](2011-10-25 15:00:15)

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主持。

[桑国卫](2011-10-25 15:06:35)

各位委员:

今天的会议应到172人,出席135人,缺席3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列席今天会议的有回良玉同志、王胜俊同志、曹建明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现在开会。

[桑国卫](2011-10-25 15:07:12)

今天的全体会议有五项议程。

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审议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在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同志作报告。

[姜伟新](2011-10-25 15:07:4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姜伟新](2011-10-25 15:08:08)

一、“十一五”时期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

[姜伟新](2011-10-25 15:05:36)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全国人大给予了大力指导和支持。1998年以来,在推进城镇住房商品化的同时,也探索推进了住房保障工作。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缓解。

[姜伟新](2011-10-25 15:06:45)

(一)住房保障工作逐步推进。

按照中央的决定,从1998年开始对城镇住房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当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提出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低收入家庭以房改价购买了原住公房,一部分家庭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因当时住房整体水平不高,低收入家庭与其他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差距不大,矛盾不十分突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数量也不大。

[姜伟新](2011-10-25 15:07:26)

2003年之后,受多种因素影响,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较快,涨幅高于城镇居民家庭特别是大大高于低收入家庭收入增幅,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不足,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显现。2003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要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要求各级政府以财政预算为主、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把经济适用住房定位于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从此,我国开始实行了商品住房为主、同时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城镇住房发展体制。

[姜伟新](2011-10-25 15:08:17)

经过几年的实践,2007年和2008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要求加快建立以廉租住房为重点、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在内的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同时,针对大量的城市、工矿(含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居住环境差的问题,开始对各类棚户区实施改造;推动部分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较快的大中城市建设限价商品住房;从2010年开始,在大中城市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这期间,国家确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由地方负责、中央给予支持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土地、财税和信贷支持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以及棚户区改造的办法,并加强了监督检查工作。

[姜伟新](2011-10-25 15:09:30)

(二)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了城镇住房的发展,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98年的18.7平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31.6平方米。“十一五”期间,全国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630万套,基本建成1100万套。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近2200万户城镇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物住房保障受益户数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比例达到9.4%,还有近400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了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对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姜伟新](2011-10-25 15:10:05)

(三)住房保障工作任务仍很艰巨。

据调查,到2010年底,我国仍有20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不成套,设施简陋。其中1000多万户居住在棚户区中。棚户区房屋破旧拥挤,厨卫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帮助这些居民较快地解决住房困难,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姜伟新](2011-10-25 15:10:34)

另外,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常住外来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也比较突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500多万。新就业职工和常住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积累少,住房支付能力弱,他们中的一部分租住在地下室、城中村里,住房条件十分困难。这一群体是城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帮助他们解决基本居住问题,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十分重要。针对这一群体的特点,我们主要向他们提供租赁住房,解决他们的阶段性住房问题。

[姜伟新](2011-10-25 15:10:58)

二、现行城镇住房保障的基本政策

[姜伟新](2011-10-25 15:14:26)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基本形成了市场供给与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供给为主的城镇住房政策框架,初步建立了住房保障制度。

[姜伟新](2011-10-25 15:11:52)

(一)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种类。

住房保障有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保障性住房按照供应方式,可以归纳为租赁型保障房和购置型保障房。租赁型保障房有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购置型保障房有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

[姜伟新](2011-10-25 15:12:26)

1.廉租住房。由公共财政出资建设,以低廉的租金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2.公共租赁住房。由公共财政投资或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各地根据需要,可建设成套住房,也可建设宿舍型住房。适应这一群体的特征和住房需求,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租赁关系稳定,租金略低于市场租金。

[姜伟新](2011-10-25 15:16:23)

3.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林区棚户区改造由政府适当补助,企业和个人也出部分资金进行建设。垦区危房改造由政府适当补助,个人出资建设。

4.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由企业投资建设,面向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售。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购买后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考虑折旧等因素回购;购买后满5年,可以转让,但要按规定交纳增值收益(具体由地方规定),并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姜伟新](2011-10-25 15:13:43)

5.限价商品住房。这项政策在房价较高的城市实行,面向中低收入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建筑面积一般在90平方米以内。各有关城市都规定了购买条件、上市交易的条件和上市交易的收益调节办法。

在进行实物住房保障的同时,也对城镇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支持他们在市场上租赁住房。

[姜伟新](2011-10-25 15:17:17)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政策。

一是财政投入。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中央财政对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以及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的廉租住房给予补助。二是确保用地落实。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三是实行税费减免。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房产税等予以减免;对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和规范金融支持。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分别明确了借款主体、条件、利率、期限等信贷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姜伟新](2011-10-25 15:17:59)

(三)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范围和方式。

保障性住房的几种类型,对应了不同收入、不同类型的住房困难群体,是随着住房保障工作的推进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我们对住房保障范围和标准的确定,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无住房和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棚户区(危旧房)居民。在建设标准上规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户型小、功能齐、质量可靠。

[姜伟新](2011-10-25 15:15:23)

考虑到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以及住房市场状况差异较大,住房保障方式不搞一刀切。实践中,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保障房类型。我们考虑,这几年,住房保障实行以实物保障为主;经过今后几年的努力,住房供求关系缓和以及住房租赁市场有了一定发展后,将逐步转为以货币补贴为主。

[姜伟新](2011-10-25 15:16:00)

三、“十二五”住房保障目标和今年计划执行情况

[姜伟新](2011-10-25 15:20:23)

(一)关于“十二五”住房保障目标的考虑。

住房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中央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住房是重要方面。我们考虑,届时绝大多数城镇家庭都能够居住在符合文明、健康标准的成套住房中。

[姜伟新](2011-10-25 15:21:21)

多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政府财力明显增强,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有了一定的条件。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上报数据研究提出,今后五年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十二五”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低收入和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改善。

[姜伟新](2011-10-25 15:21:59)

“十二五”时期的保障性住房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较大幅度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比重;在安排年度建设任务时,计划头一两年多一些,后几年少一些。

[姜伟新](2011-10-25 15:19:30)

(二)今年计划执行情况。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国务院多次专题研究部署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地方各级政府都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创新机制,加大投入,精心组织,积极推进。

[姜伟新](2011-10-25 15:20:01)

1.建设进度总体顺利。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构成是,廉租住房16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227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10万套、限价商品住房83万套,以及各类棚户区改造415万套。此外,还计划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0万户。

年初,住房城乡建设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地很快把任务落实到市县和具体项目,并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顺利。截至9月底,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现在看,可以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

[姜伟新](2011-10-25 15:20:28)

2.建设资金基本落实。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需投入资金1.3万多亿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投资4000多亿元,这类保障性住房主要由社会投资,通过销售实现资金平衡;各类棚户区改造投资5000亿元,这部分投资由政府补助一部分,主要通过企业筹一点、住户拿一点等办法解决;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4000多亿元,这类保障性住房主要由各级政府、用工企业、社会机构投资等解决。各类保障性住房投入资金在建设和运营期内暂不到位的,在符合风险防范要求的前提下,利用银行信贷等金融手段解决。

[姜伟新](2011-10-25 15:24:08)

今年中央财政分批下达了1522亿元补助资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制定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的措施,督促各地切实落实配套建设资金,规范利用企业债券融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各省(区、市)也加大了投入力度。通过增加省级财政补助、安排中央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提高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比例、从当年超收收入安排、组建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等方式增加投入。不少城市在商品住房建设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建商业设施,以平衡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

[姜伟新](2011-10-25 15:25:19)

3.土地落实情况较好。国务院要求,各地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国土资源部在今年土地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各地采取了很多措施落实建设用地。今年1—9月,全国已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4万多公顷。为方便群众生活和就业,一些城市还尽量在道路沿线和地铁站点周围建保障性住房。

[姜伟新](2011-10-25 15:25:38)

4.工程质量总体可控。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监察部把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管理纳入对各地督查、约谈和问责的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的文件,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和进行检查。各地有关部门普遍加强了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在选址、设计、建材、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对发现的“瘦身钢筋”等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地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开展了质量安全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总体上是好的。

[姜伟新](2011-10-25 15:22:55)

5.努力加强分配和使用管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责任主要在地方。国务院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十分重视,要求务必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使用合理有序。各地都公布了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建立了申请、审核、轮候、配租配售和公示制度。不少地方还对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进行了动态监测。

[姜伟新](2011-10-25 15:26:23)

为了完成国务院关于今年计划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在11月底前保质保量地开工,各地公开项目信息、方便社会监督的要求,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组织8个督查组,对北京、辽宁、上海等16个省(区、市)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按照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7月份各地集中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的基础上,由监察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具体安排,9月份又对20个省(区、市)进行了重点督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向每省派出了巡查联络员,常驻各地促开工、促质量、促后期管理。各有关部门也加强了督促检查。财政部对各省区部分市县中央补助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国土资源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进展实行按月调度、检查。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林业局分别对国有工矿(含煤矿)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进行了监督检查。监察、审计部门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资金筹措和使用、政策执行、保障房质量和分配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各省(区、市)也开展了专项巡查工作。到9月底,各市县均按要求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

[姜伟新](2011-10-25 15:26:5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姜伟新](2011-10-25 15:24:19)

从总体上看,我国住房保障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既有住房保障制度不够健全、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也有管理不到位和实施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需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姜伟新](2011-10-25 15:27:48)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姜伟新](2011-10-25 15:28:14)

二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分配和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众意见很大。

四是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今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姜伟新](2011-10-25 15:28:52)

五是顶层设计不够。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也有前后政策如何更好衔接的问题。比如经济适用住房,早期的供应范围比较宽,套型面积标准、上市交易规则等与后来调整的政策不完全一致,也造成了一些社会误解。

六是法规建设滞后。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工作中,还存在着政策边界不够清晰、利益调节和退出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并以法规的方式加以规范。

[姜伟新](2011-10-25 15:29:21)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事关社会公平和群众福祉,事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场供给和政府保障都是解决住房问题的方式,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为了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在总结前一段住房保障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提出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和原则,确立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点,明确了土地供应、财政投入、企业融资、信贷、税费减免各项支持政策,并对提高规划建设和工程质量水平、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等提出了要求。国务院10月11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部署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和分配管理工作。我们将坚持住房改革的市场化方向,总结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边实践、边研究、边改进,进一步做好工作。

[姜伟新](2011-10-25 15:29:43)

1.深入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做好政策顶层设计和法规建设。我们将认真总结这些年住房保障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经验教训,从理论上和政策上深入研究探索我国住房保障的规律性问题,做好住房保障制度设计。研究如何发挥政府、社会、企业和居民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我国的住房保障工作。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住房保障法列入立法规划。这两年我们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有序推进。

[姜伟新](2011-10-25 15:30:07)

2.从实际出发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我们将督促各地确保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开工建设。提前安排明年工作,按照“按需申报,自下而上”的原则,确定明年的建设计划。我们将提早做好项目、资金和土地的预安排工作,以便实施好明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中央将继续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各地也要加大资金投入。

[姜伟新](2011-10-25 15:32:13)

3.加强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质量监管工作。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地方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把保障性住房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地段。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推广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做法,促进不同收入群体混合居住、和谐发展。

我们将更加重视保障性住房质量问题。继续推行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推广施工现场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负责人,并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接受社会监督。会同各地开展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姜伟新](2011-10-25 15:35:29)

4.完善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和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申请审核和配租配售程序,并予以公开。督促地方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努力防范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和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的公众监督机制。指导各地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落实经费,充实人员,提高素质。我们将进一步研究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一方面,通过控制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当收入条件改善、具备了一定经济能力后自然退出。另一方面,对租赁性保障房,要研究制订合适的、动态的、有利于退出的租金标准;对购置型保障房,要完善并严格执行交易时对收益调节的规定,消除牟利空间,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配置、合理使用。

[姜伟新](2011-10-25 15:38:28)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检查和支持,必将有力推动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在此,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姜伟新](2011-10-25 15:39:24)

以上报告,请审议。

[桑国卫](2011-10-25 15:39:45)

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审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在请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同志作报告。

[周生贤](2011-10-25 15:40:3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周生贤](2011-10-25 15:41:46)

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十一五”期间,国务院召开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经全国人大批准组建了环境保护部,将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提出建设生态文明、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等战略思想,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重要变化,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周生贤](2011-10-25 15:42:48)

(一)超额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2010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2.45%和14.29%,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国务院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层层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强化责任考核,加大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683万千瓦,淘汰落后产能炼铁1.2亿吨、炼钢0.72亿吨、水泥3.7亿吨、平板玻璃4500万重量箱、造纸1130万吨;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832座,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25亿吨,新增污水管网约6万公里,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52%提高到77%;累计建成5.78亿千瓦燃煤脱硫机组,脱硫机组比例从14%提高到86%。2010年全国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1.9%,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0.8%,分别比2005年提高14.4个百分点、下降6.6个百分点;全国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6.3%和12%。

[周生贤](2011-10-25 15:44:15)

(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成效。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明确经济建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完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取消对200余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出口退税,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新增贷款。完成环渤海、成渝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区域限批”、“行业限批”等措施,拒批投资近3.2万亿元的“两高一资”等建设项目。深入推进重点工业行业污染防治,强化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后督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2010年,全国造纸、化工和纺织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73.9%、66.7%和50%,电力、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分别下降72.5%、58.1%和50%。

[周生贤](2011-10-25 15:45:24)

(三)全面推进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建立了跨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项目完成率为87%,较“十五”期间提高22.8个百分点,累计完成投资1389亿元。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重点城市供水量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4.8%,2.15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强化海洋环境保护,《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全面推进。

[周生贤](2011-10-25 15:46:41)

(四)探索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有效保障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的环境质量。实施“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清洁能源重点工程,与2005年相比,新增清洁能源替代约1.1亿吨标准煤。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鼓励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全国集中供热面积逾30亿平方米。严格新车型环保标准控制,出台补贴政策加快老旧车辆淘汰。2010年我国新车的单车排污量比2000年下降90%以上。

[周生贤](2011-10-25 15:47:42)

(五)集中整治重金属污染等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国务院批准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5个重点防控行业和138个重点防控区。中央财政增设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2010年下达资金15亿元,支持重点防控区综合防治、新技术示范和推广。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25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带动地方投资3000多亿元,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2.4%,比“十五”末提高20个百分点。加强城市噪声环境监督管理。推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联单等制度。开展了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

[周生贤](2011-10-25 15:49:30)

(六)继续强化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国务院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批准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万平方公里,完成造林252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0.36%。全国已建立各种自然保护区2588个,占国土面积的14.9%。实施了沿海地区海洋生态修复工程。中央财政安排40亿元实施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支持6600多个村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示范建设,带动地方投入资金80多亿元,24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推进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建设,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试点,减少不合理施肥约580万吨。初步完成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周生贤](2011-10-25 15:50:27)

(七)稳步推进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核技术利用活动管理日益规范,初步实现了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和回收的全过程管控。截至2010年底,我国大陆已建成投运核电机组13台,在建核电机组28台,总体运行安全;各类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等在役核设施安全可控。老旧核设施退役和污染治理工作稳步实施,建成31个放射性废物库,高风险污染源逐步得到控制。建立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和核辐射预警系统,核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强化。有效开展了汶川地震、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置工作。

[周生贤](2011-10-25 15:51:08)

(八)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修订了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在物权法、刑法修正案及其他有关法律中也针对环境保护作出了新的规定;开展了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等环保相关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国务院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8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出台脱硫电价、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一系列政策,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生态补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试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现行标准已达1300项。

[周生贤](2011-10-25 15:48:14)

(九)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海洋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等,“十一五”期间共查处违法企业8万多家次,取缔关闭7294家,妥善处置733起突发环境事件,其中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49起。中央财政安排环保预算资金100.3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78.7亿元。中央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70.9亿元,支持全国52%的县区级环境监测站完成标准化建设。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宏观战略研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取得阶段性成果。

[周生贤](2011-10-25 15:49: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十二五”期间,我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由2项增加到4项,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减排领域由工业和城镇扩展到交通和农村。要实现主要污染物较“十一五”末减排8%—10%的目标,既要消化污染增量,又要削减污染存量,经测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消减601万吨、654万吨、69万吨、794万吨,占2010年排放基数的24%、29%、26%、35%。从今年上半年情况看,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继续下降,但氨氮排放量仅下降0.73%,氮氧化物排放量反而上升6.17%。

[周生贤](2011-10-25 15:54:22)

(二)环境污染依然严重。从水体污染看,全国1/5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为劣V类,湖泊富营养化问题日趋严重,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受到威胁。182个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的城市中,57%的监测点位水质较差甚至极差。海洋溢油、赤潮、绿潮频发。从大气污染看,2010年,全国17.2%的城市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标。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性大气污染日益突出,广州、深圳、上海、南京、苏州、天津等大城市的灰霾天数已占全年的30%—50%。空气质量评价方法有待改进。机动车成为城市空气的重要污染源。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达标率不足50%。从土壤污染看,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辽中南和西南、中南等地区土壤污染面积较大。固体废物堆存占地和毁田约200万亩。一些城市污染场地再开发的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周生贤](2011-10-25 15:56:54)

(三)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今年1—8月,全国发生11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其中9起为血铅事件。在全国排查的4.46万家化学品企业中,72%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太湖等重点流域沿岸,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不足1公里的占12.2%。近年来,化学品污染事件频发,仅近期就连续爆发了渤海蓬莱油田漏油、云南曲靖铬渣非法倾倒等环境事件。机动车、家电等更新换代加快,电子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量持续增加,仍有198.2万吨铬渣亟待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时有发生。全国约有1.2万座尾矿库,其中危、险、病库占12.4%,对周围水和土壤环境污染严重。垃圾围城现象愈演愈烈,29%的城市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餐饮油烟、噪声等问题扰民严重。

[周生贤](2011-10-25 15:58:31)

(四)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亟待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补偿、生物安全等工作任务艰巨,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措施难以落实。特别是水资源开发过度,水电建设、水资源调度不合理,导致部分中小河流断流,水环境容量急剧下降。非法采砂泛滥,城镇河流渠道化,严重损害河流生态功能。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序排放现象普遍。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问题突出,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严重。农村环保工作投入不足,机构和队伍建设滞后。

[周生贤](2011-10-25 15:59:31)

(五)核与辐射风险防范压力加大。我国早期核设施安全水平较低,运行时间长,部分设施老化,安全风险增大。新建核电机组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大、多种技术并存,放射源和核技术利用装置分布广、数量多,核安全监管难度大。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铀矿冶和伴生矿开发利用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大量放射性废物亟待处理处置。

[周生贤](2011-10-25 16:00:00)

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和监管力度等主观上的问题。

[周生贤](2011-10-25 16:00:39)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环境保护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认真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实施国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红线。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整体提升环境保护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化工、石化等高环境风险产业园区、流域梯级水电开发、城市建设、资源能源开发等规划环评。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开展稀土、钢铁、制革、铅蓄电池、玉米深加工等重污染行业专项检查,严格上市公司环保核查。

[周生贤](2011-10-25 16:01:49)

(二)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实施“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继续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大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污染减排,加快钢铁、水泥等非电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进程,因地制宜开展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周生贤](2011-10-25 16:02:43)

(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控区域、行业和企业,采取综合措施,严禁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造成污染的重金属企业,依法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限产限排等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取缔。二是严格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在全国范围开展大检查,对海洋、江河湖泊沿岸化工企业进行综合整治。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切实落实环境安全防护距离,推动相关产业科学合理布局。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三是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快建设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大力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四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继续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个别地方违规干预环境执法的行为。

[周生贤](2011-10-25 16:03:09)

(四)继续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充分利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区域流域综合治理、污染源控制治理三个层面,通过全防全控、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深化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政策措施,以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突出流域优先控制单元,制定实施综合治理方案,推动重点流域生态系统恢复生机。科学调度水资源,减少对下游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陆源污染,加强渤海等重点海域污染防治。加大机动车尾气、加油站和储油罐等污染防治力度。以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为重点,防控复合型大气污染。

[周生贤](2011-10-25 16:04:19)

(五)深化“以奖促治”政策,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继续实施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政策,扩大连片整治范围。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减缓生物多样性锐减趋势。以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为基础,加大土壤环境保护的力度。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周生贤](2011-10-25 16:04:54)

(六)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研究制(修)订大气、土壤、核安全、化学品等方面的环境法律法规,配合做好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继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以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环保投融资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研究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激励机制。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进一步强化环保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进环境风险研究,充分发挥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撑作用。

[周生贤](2011-10-25 16:06:23)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多次组织执法检查和调研,提出了许多重要报告和建议,有力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专门听取汇报,进一步体现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实现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桑国卫](2011-10-25 16:07:12)

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在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同志作报告。

[王胜俊](2011-10-25 16:08:00)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王胜俊](2011-10-25 16:09:00)

截至2011年6月,全国共有3115个基层法院,下设9880个人民法庭;基层法院(含人民法庭,下同)共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50827人,占全国法院总人数的76.9%。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基层法院共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30381840件,占全国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总数的89.28%。

[王胜俊](2011-10-25 16:09:38)

基层法院工作直接关系法院工作全局。2008年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国务院大力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中级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坚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司法、严格司法、能动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努力通过审判、执行案件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始终坚持推进改革创新,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内外监督,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坚持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基层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王胜俊](2011-10-25 16:10:43)

一、人民法院加强基层建设的主要做法

[王胜俊](2011-10-25 16:11:19)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基层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监督指导基层法院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统筹兼顾开展各项工作。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就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作出新的部署。各地基层法院认真贯彻各级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在加强基层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王胜俊](2011-10-25 16:11:58)

(一)大力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基层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2008年以来,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文件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等活动,基层法官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为民意识普遍增强。最高人民法院确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指导基层法院加强党建工作,在全国法院基本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格局。创新党建工作形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法官立足基层、干事创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王胜俊](2011-10-25 16:12:51)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改进法官教育培训工作。针对过去一些培训重理论轻实践、重学历轻能力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能力为目标,倡导法官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增强了培训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2011-2015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明确向基层倾斜、提高一线法官司法能力的工作要求。以领导班子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对全国3622名中级、基层法院院长进行轮训,各高级法院完成对中级、基层法院副院长和近万名人民法庭庭长的轮训,基层法院领导干部的司法理念更加端正,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各地通过资深法官传帮带、立案信访窗口岗位锻炼、调解技能学习培训等方式,着力提高年轻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做实际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对刑法修正案、国家赔偿法等新颁布或新修订法律的培训工作,确保法律正确实施。2008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培训基层法官约20万人次。最高人民法院采取讲师团巡回授课、举办少数民族法官培训班、组织编写双语法官培训教材等方式,着力提高西部和民族地区法官的司法能力。

[王胜俊](2011-10-25 16:13:25)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把改进司法作风作为队伍建设的突破口。2009年,以基层法院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着力解决一些法院队伍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0年,集中开展对违规收费、违规管理涉案款物、违规采取强制措施的专项治理。今年,在全国法院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引导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增强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各地基层法院普遍开展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进一步密切了法官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王胜俊](2011-10-25 16:14:15)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队伍的司法廉洁教育,组织基层法院广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着力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实施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的制度,制定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制度,在审判、执行部门配备廉政监察员,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实时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目前全国基层法院共配备廉政监察员25113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五个严禁”等规定,颁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推动各级法院健全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重大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廉洁。

[王胜俊](2011-10-25 16:15:54)

(二)大力加强基层法院制度创新,基层法院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创新。为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指导各级法院加强和规范调解工作。制定《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推动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基层法院结合实际,完善调解机制,创新调解方式,在扩大调解覆盖面的同时,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将大量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12441625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2.97%。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信访评估预防、信访情况通报、约期接谈、多元化解、案件终结等制度,要求各地法院强化群众观念,坚持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工作重心下移,依法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

[王胜俊](2011-10-25 16:18:27)

积极推进司法便民机制创新。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创新司法便民举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开、诉讼的便捷。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服务设施,改进便民措施,规范服务内容,健全管理制度,大大提升了立案信访窗口服务水平。目前全国基层法院立案信访窗口覆盖率达90.1%,有14个省份达到100%。各地法院借助立案信访窗口,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调对接、判后答疑等“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低成本”司法服务。推广远程立案、预约开庭、电子签章等措施,在一些交通不便地区恢复和新建人民法庭,加强审判法庭无障碍设施建设,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依靠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指导各地加强巡回审判工作。许多基层法院设立车载巡回法庭、旅游纠纷巡回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等,增加巡回审判点,扩大司法服务范围。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开辟“绿色通道”。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一审诉讼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9443万元。

[王胜俊](2011-10-25 16:21:33)

积极推进审判执行机制创新。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抓好量刑规范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刑事被害人救助等中央确定的司法改革任务的落实,不断深化审判执行机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调整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去年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6.83%。积极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全面实行量刑规范化,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保量刑公开公正。推行行政案件交叉管辖和指定管辖,积极完善行政案件协调机制。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完善执行联动、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初步构建起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推进阳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各地基层法院积极创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努力做到依法、有序、及时、全面公开。规范人民陪审工作,加强对陪审员的管理,陪审员履职能力显著提高。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2423244件,一审案件陪审率从24.92%提高到36.44%。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构建审判质量、效率、流程、层级、绩效管理机制,通过审判质量评估、案件质量评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流程管理、强化绩效考评等手段,提高审判管理水平,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王胜俊](2011-10-25 16:23:31)

(三)大力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的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加强审判监督指导。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司法解释权,制定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一系列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建立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发布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制定《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为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基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发挥审判职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地法院通过发布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最高人民法院就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房屋拆迁案件、涉灾案件等出台意见,指导基层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切实保障群众权益。为规范上下级法院关系,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对下监督指导的范围与程序,保障各级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各高级、中级法院注重发挥二审和再审功能,完善重点案件督办、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依法纠错,确保司法公正。

[王胜俊](2011-10-25 16:26:22)

加强巡查督查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中级以上法院普遍建立司法巡查制度,并在1351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督促相关法院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督查制度,对重点工作、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实行跟踪督办。针对基层法院安全保卫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司法警察配备,开展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建立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安保联动机制,会同公安部进行安保工作检查,督促各地配齐安保设施,落实安保责任,努力维护正常的审判秩序,为群众提供安全的诉讼环境。积极改进对下监督指导方式,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研究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王胜俊](2011-10-25 16:27:31)

加强基层司法保障。为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有效解决基层法官短缺问题,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支持,为基层法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25207个。制定《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构建基层人才聚集和保障机制。指导各地法院完善统一招录制度,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法官等工作,拓宽法官来源渠道。2010年5月,与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文件,从政策上解决一些地方因法官提前离岗离职导致案多人少矛盾加剧的问题。推动各地法院落实带薪休假、定期体检、心理干预等制度,为基层法官舒缓工作压力。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基层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了基层法院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的保障体制。2008年以来,基层法院获得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年均增长20.62%,有效缓解了办案经费不足问题。坚持“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大力推进审判执行信息管理“天平工程”项目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王胜俊](2011-10-25 16:28:11)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机制创新、强化监督指导,全国基层法院执法办案工作得到显著加强,审判质量和司法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确保了司法的公正与高效。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基层法院审理盗窃、杀人、抢劫等各类刑事案件2539175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19578953件,妥善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审理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63021件,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执结各类案件7836134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64557件,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司法公正。2008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连续三年在98%以上,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连续三年在89%以上。同时,涌现出山东省东营中院、广东省梅州中院、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等一大批先进集体以及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公正司法的陈燕萍、钟世鑫、詹红荔等一大批优秀法官和司法警察。全国基层法院共有38171个集体、100808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1232个集体、1465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王胜俊](2011-10-25 16:28:50)

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重视,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的支持和帮助。多年来,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发展进步和司法公正。在此,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各级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胜俊](2011-10-25 16:29:15)

二、人民法院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王胜俊](2011-10-25 16:29:39)

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关心基层,是最高人民法院一以贯之的工作要求。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又专门开展“基层调研月”活动,由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目前来看,基层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司法水平还需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亟待加强。基层法官的素质能力参差不齐,少数法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少数法官不注重加强学习,不注重更新法律知识,准确适用法律的水平有待提高;一些法官缺乏群众工作经验,不善于正确处理调判关系,不善于统筹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确保司法公正上还要下更大功夫。

[王胜俊](2011-10-25 16:30:31)

二是司法作风还需改进,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少数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案件久拖不决,增加了群众讼累;少数法官群众感情不深,工作方法简单,引起群众不满;极少数法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在确保司法廉洁上还要下更大功夫。

三是监督指导工作还需加强,司法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上级人民法院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指导范围和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监督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有待提高。在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司法管理、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方面还要下更大功夫。

[王胜俊](2011-10-25 16:31:59)

除上述问题之外,人民法院基层建设还面临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司法保障水平仍待提高,法官队伍不稳定问题应予关注。基层司法保障水平与其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一些基层法院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培训经费不足,制约了工作发展。2008年以来,全国基层法院办案数量年均增长6.05%,东南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中心城市基层法官年均办案三百多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对法官的管理未充分体现司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一些基层法院法官待遇偏低,职业保障不力,加之办案任务重、工作压力大、职业风险高,缺乏激励机制,导致进人难、留人难,队伍不稳定问题突出。2008年至2010年,全国基层法院共流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8781人。同时,一些法官身心健康状况堪忧,有的甚至倒在工作岗位上。三年来,全国基层法院有96名法官和司法警察因公殉职,466人因公致残。

[王胜俊](2011-10-25 16:33:44)

二是涉诉信访问题仍然突出,信访案件终结机制亟待完善。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特别是非正常访、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易发多发,多头信访、无理闹访问题屡屡发生,导致案件终而不结,制约和影响基层法院正常的执法办案工作。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尚不完善,加大了信访工作难度,也损害了法律权威。

三是司法环境仍需大力改善,司法公信有待提升。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法官办案的情况时有发生,基层法院面对的各种干扰多,承担的各种非司法性事务多,影响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少数人公然暴力抗法,采取极端措施报复伤害法官,一些法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少数人在互联网上炒作个案,对法院的正常审判活动施加不良影响。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立。

[王胜俊](2011-10-25 16:34:07)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的措施和建议

[王胜俊](2011-10-25 16:34:38)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攻坚时期,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基层建设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面对新形势,人民法院必须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筑牢人民司法事业的根基。

[王胜俊](2011-10-25 16:35:17)

一是认真解决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为民的基层法院队伍。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的思想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完善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建立全员定期培训制度,用三年时间完成基层法官轮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和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基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审务督察和执法过错问责制度,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

[王胜俊](2011-10-25 16:36:31)

二是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发挥基层法院在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能动司法,切实为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继续做好涉民生保障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尽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涉及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案件审判工作,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少年审判、司法建议、社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推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王胜俊](2011-10-25 16:37:39)

三是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司法民主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继续创新司法便民机制,扩大巡回审判,合理设置人民法庭,尽力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依靠体制优势化解执行难。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大力弘扬司法民主。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王胜俊](2011-10-25 16:39:04)

四是不断完善基层法院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实施基层人才聚集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基层法官来源渠道,充实基层一线办案力量。完善法官遴选和挂职交流制度,建立有利于基层法官成长的人才培养、使用和交流机制。加强编制管理,推动建立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编制增补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法官、检察官不得强制提前离岗退养”的规定,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司法考试政策,改进法官招录制度,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工作,努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和法官短缺问题。建立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和激励机制,实施法官职务序列制度,完善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善基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待遇。深化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装备配备水平,加快推进“天平工程”,进一步改善司法条件。

[王胜俊](2011-10-25 16:40:42)

五是继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努力提高基层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中级法院要着力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并将监督指导效果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规范干部协管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和具体指导,帮助基层法院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司法水平。充分利用审级监督、案例指导等方式,增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依法采取指定管辖、提级管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帮助基层法院排除干扰,支持他们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加大对基层工作正面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王胜俊](2011-10-25 16:42:06)

针对基层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尽快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民事诉讼法等与基层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严格基层法院院长任职条件,完善有利于保障基层法官职业地位和尊严的法律制度,完善有利于基层法院发挥职能作用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在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方面给予高度关注,特别是在提高法官职级待遇、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延长法官退休年龄、落实法官培训经费、稳定法官队伍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三是推动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对已穷尽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基层组织统筹解决,做好困难救助、教育疏导、息诉罢访等工作,防止终结机制形同虚设。四是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优化基层法院的司法环境。

[王胜俊](2011-10-25 16:43:02)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基层工作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根基。化解社会矛盾,重点在基层;推进社会管理,难点在基层;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关键在基层。我们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和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桑国卫](2011-10-25 16:43:40)

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现在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同志作报告。

[曹建明](2011-10-25 16:44: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曹建明](2011-10-25 16:45:16)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目前,全国共有基层检察院3205个,基层检察人员176600余人,分别占总数的88%和74%。党中央对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06年中央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为大力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指明了方向,创造了良好条件。200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要求,制定实施《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的意见》,坚持将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曹建明](2011-10-25 16:45:46)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加强和改进基层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最终目的是为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明确基层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的着力点,指导和推动基层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曹建明](2011-10-25 16:41:53)

(一)更加注重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主要任务在基层,强化法律监督的关键在基层。我们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引导基层检察院建立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制定关于加强立案监督、规范调卷程序、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等文件,初步解决了基层执法实践中一些制约法律监督工作的障碍。针对社会关注的刑讯逼供、牢头狱霸、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等问题,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促进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权保障工作。注重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诉讼违法工作,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促进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的解决。总的看,近年来基层检察院普遍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自觉性明显增强。2008年1月至2011年8月,全国基层检察院共提出刑事抗诉11048件,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3445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32037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226件,为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曹建明](2011-10-25 16:48:09)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基层检察院处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第一线。2008年以来,全国基层检察院平均每年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03200余人、提起公诉1068000余人,有力保障了社会安定有序。针对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多发的情况,我们要求基层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加大化解社会矛盾力度。三年多来,基层检察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更加重视把执法办案向化解矛盾延伸,主动做好法制宣传、释法说理、和解息诉等工作,特别是积极探索建立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民事申诉等案件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协助、配合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法院先行调解;探索建立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对轻微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在办理重大敏感案件和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存在可能激化矛盾的风险,及时制定依法稳妥处理和化解预案,努力实现坚持依法办案与有效化解矛盾的统一;建立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就检察机关所作的决定充分阐明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因遭受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救助。这些措施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良好效果。

[曹建明](2011-10-25 16:49:40)

(三)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基层检察院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最直接的窗口。我们要求基层检察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全国基层检察院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肃查办、积极预防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平均每年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3.6万多人。坚持听民声、排民忧、解民难,普遍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推行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实行预约接访、视频接访、民生服务热线等便民利民措施。由于县(市、区)检察院是检察机关最基层组织,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不少基层检察院探索在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开展巡回检察或设立派出检察室,推进工作重心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就地受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2008年以来,共有883个基层检察院新设立派出检察室1118个。

[曹建明](2011-10-25 16:51:25)

二、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提高基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队伍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我们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努力建设素质优良、作风过硬、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基层检察队伍。

[曹建明](2011-10-25 16:51:50)

(一)打牢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教育。三年多来,基层检察院普遍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颁布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表彰宣传长期扎根基层、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被誉为“乡村检察官”的张章宝等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促进了广大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

[曹建明](2011-10-25 16:52:21)

(二)提高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实际能力。坚持把加强教育培训作为提高素质能力的主要途径,建立和落实市级检察院集中轮训、省级检察院重点培训基层检察人员制度,积极推进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执法一线人员和新进新任人员的培训。2008年以来,共培训基层检察人员264400余人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3200多名基层检察长进行了普遍轮训。从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在强化培训的同时,把调处纠纷、释法说理、处置突发事件等纳入培训内容,注重提高基层检察人员运用法律政策、开展法律监督、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建立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专家到基层巡讲制度,更加重视经常性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加大对西部地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东中部地区对口帮助培训西部地区业务骨干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扩大了直接培训新疆、西藏和其他民族地区基层检察人员规模,组建讲师团赴西部地区巡回授课,共培训17270人。

[曹建明](2011-10-25 16:52:57)

(三)加强基层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正视并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举办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览并在基层巡展。连续开展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全面开展案件评查和评析工作,深入查找、坚决纠正违法违规扣押冻结款物、超期羁押、执法作风简单粗暴、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及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今年部署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排查和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对基层纪律作风进行经常性明察暗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对153个基层检察院接待群众来访、公诉人出庭、警车警械管理等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察。

[曹建明](2011-10-25 16:54:20)

(四)认真解决基层编制紧缺、人才匮乏等实际困难。针对一些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办案力量不足的情况,加大下派干部挂职、锻炼力度,实行基层检察人员统一招录制度,新增政法专项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针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缺乏法律专业人才、检察官面临断档的问题,认真落实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推行定向委托政法院校培养机制,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已招录定向培养大学生2848名。重视解决基层检察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在职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更高学历考试,三年来共有19031名基层检察人员通过司法考试。目前,基层检察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8.7%,比2007年提高了9.1个百分点;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数比2007年增加近1倍。针对一些基层检察院人才流失严重的状况,重视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和职业保障,推行市级检察院检察官主要从基层遴选制度,推动检察官津贴、因公牺牲检察官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制度在基层落实。

[曹建明](2011-10-25 16:54:46)

三、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督管理,是公正执法的必然要求。我们以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为契机,努力探索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执法规范体系、内部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制度,努力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曹建明](2011-10-25 16:55:12)

(一)完善执法规范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系统梳理总结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编撰了一部涵盖各个执法岗位、执法环节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共990条25万余字,并编写了一部60多万字的培训教材,对各个岗位和环节的执法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和指引,使执法标准更加规范、统一和明确。全国基层检察院认真落实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广泛开展执法规范专项培训和考试考核,加强对执法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曹建明](2011-10-25 16:55:40)

(二)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内部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改革和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一律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这项改革自2009年实施以来,在规范侦查活动、提高逮捕质量、优化基层执法环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基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改由上级检察院统一选任,并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具有终局性决定权的主要环节都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完善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细化操作规程,明确具体要求,坚决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行权利义务告知、案件信息查询、公开审查、新闻发布等制度,努力使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基层检察院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设置专门的检务公开大厅,探索运用免费声讯电话、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公布检察工作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曹建明](2011-10-25 16:56:34)

(三)推进管理机制创新。坚持把强化管理作为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途径,积极探索加强执法办案管理和队伍管理的新机制。设立统一的案件管理机构,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特别是对超期办案等问题及时跟踪预警,保证上一个环节的执法活动必须符合规范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促进了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推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客观记录执法办案情况,作为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指导下,一些基层检察院开展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对检察人员区分不同职位类别进行规范管理,为建立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积累经验。

[曹建明](2011-10-25 16:57:34)

四、坚持以保障现代化为目标,推动完善基层执法保障机制

经费紧缺、装备落后,一直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在党中央的坚强有力领导下,我们紧紧依靠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推进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逐步改善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条件。

[曹建明](2011-10-25 16:58:00)

(一)健全基层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中央关于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部署,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新的市县两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明显提高,基层检察院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不足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10年,中央财政向基层检察院转移支付资金是2007年的3.4倍,地方各级财政拨付经费比2007年增长72%。

[曹建明](2011-10-25 16:58:44)

(二)加强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建设。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投资保障机制的意见,会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修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1300多个基层检察院新建了“两房”。会同财政部下发《县级人民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各省级检察院制定了具体实施标准。2008至2010年,全国基层检察院共投入科技装备资金28亿多元,重点加大侦查指挥、证据收集、交通通讯、检验鉴定等办案装备投入,增强了运用科技手段侦破案件、追逃追赃等能力。

[曹建明](2011-10-25 16:59:13)

(三)提高基层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制定实施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建设检察机关统一的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平台及服务体系。全国基层检察院已基本完成检察专线网和局域网建设,78.7%完成三级机要通道系统建设,96.4%联入远程视频会议系统,不少基层检察院配备侦查指挥、审讯监控、多媒体示证等系统,初步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

[曹建明](2011-10-25 17:00:33)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发展还不平衡,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制约公正执法的问题和障碍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是基层检察院职能作用还没有充分有效发挥。一些基层检察院和检察人员执法思想存在偏差,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等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意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基层检察人员能力素质与法律监督工作需要还有差距。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经费不足,教育培训设施相对落后,制约了对基层检察人员的全员轮训。三是基层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仍需加强。有的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纪律作风涣散;有的执法简单粗暴,对群众耍特权、逞威风;有的执法不公正、不廉洁,越权办案、受利益驱动办案、不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甚至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四是符合基层特点的检察管理机制亟待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尚未建立。队伍“出口”不畅,不适合的人员难以调整出检察队伍。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中,派出基层检察室的性质、职能、设置和办案程序等尚需明确。五是基层办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基层检察院办案数量持续攀升,不少检察人员长期超负荷工作,基层一线检察官无法参加系统学习和专门训练,进而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受地方整体限制公务员招录人数等因素影响,一些基层检察院虽有编制,无法招录急需、紧缺的人才。同时,基层检察人员职级待遇偏低,职业保障、激励机制不健全,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工作生活条件较差,高素质人才招不进、留不住,民族地区检察官后继乏人。六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同步增长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随着案件数量增长和办案成本不断提高,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压力加大。在办案经费紧张状况逐步改善的情况下,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落后的问题逐步凸显。七是一些基层检察院承担的帮扶、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非检察事务较多,一些地方还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对办案施加不当影响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紧依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进一步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曹建明](2011-10-25 17:03:30)

全国人大常委会继2004年之后,再次听取和审议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机关基层基础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国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考验,继续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曹建明](2011-10-25 17:03:56)

第一,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基层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全面正确有效发挥基层检察院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曹建明](2011-10-25 17:04:49)

第二,着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和岗位为重点,全面落实和完善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加强执法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语言规范、礼仪规范等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言行举止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执法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案件评查、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切实提升执法规范的执行力,增强检察人员规范执法的自觉性。

[曹建明](2011-10-25 17:05:27)

第三,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培育基层检察人员的良好职业操守。狠抓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实施“十二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加大基层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分级分类抓好基层检察人员全员培训,对基层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办案一线检察官开展普遍轮训。重视解决一些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和中西部贫困地区检察官断档问题,坚持编制分配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把好职业准入关,依法招录、遴选、任用人才,完善按基层职业和需求公开定向招录制度。健全基层检察人员激励保障机制。高度重视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队伍中、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决不护短,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曹建明](2011-10-25 17:06:17)

第四,着力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管理模式,以信息化为依托,建立涵盖检察业务、队伍、事务各个方面的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落实和完善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体制,完善集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办案管理监督系统,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合理确定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突出加强业务机构。规范和加强派出基层检察室建设,更好发挥其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等职能作用。

[曹建明](2011-10-25 17:07:32)

第五,着力加强保障现代化建设。推动落实检察经费保障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快推进基层科技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研发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提高执法办案科技含量。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强化经费投资管理,防止超规模、超标准建设,勤俭办一切事情。

[曹建明](2011-10-25 17:07:57)

第六,切实加强对基层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精力向基层集中、政策向基层倾斜,完善和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探索建立上级检察院专题研究基层建设制度。加强对基层检察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促进基层检察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关心爱护基层检察人员。健全基层建设考核机制,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基层检察院重点帮扶和指导,促进基层建设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曹建明](2011-10-25 17:08:45)

全国检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和本次常委会精神,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抓好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

[桑国卫](2011-10-25 17:10:34)

现在进行第五项议程,审议吴邦国委员长访问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四国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告已经印发,请审议。

[桑国卫](2011-10-25 17:11:16)

各位委员:今天全体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现在休会。

[中国人大网](2011-10-25 17:12:00)

直播到此结束,谢谢。

图片直播
背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