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12月22日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等报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指出,基本药物制度是本次医改提出的一项新制度,旨在保障基层用药的安全有效和方便可及,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张平说,一是明确制度的政策框架和实施步骤。出台了制度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从药物遴选、采购、配备使用以及医保报销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整体设计,明确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基层实施。
张平说,二是逐项细化和落实关键环节。经过反复论证、专家遴选,发布《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针对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确定307种基本药物,同时考虑到地区差异和群众用药习惯,允许各省(区、市)合理增补部分药物,已有14个省(区、市)公布了增补品种。出台国家基本药物政府指导价格。推广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66%的县(市、区)开展了相关培训,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张平说,三是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为突破口,配套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主要包括定编定岗、绩效考核、多渠道补偿、人事分配等体制机制改革。今年1月,在安徽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基层综合改革经验。截至9月底,已有26个省(区、市)出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20个省(区、市)完成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核定,超过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了岗位聘用,除西藏外的所有省(区、市)均已完成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备案,绩效工资正逐步兑现到位。绝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住院日均费用下降、门诊人次上升的“两降一升”势头,群众基层就医负担开始减轻,新的运行机制正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