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1月24日讯 今天上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出席今天的座谈会,并将发表重要讲话。座谈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在发言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多年来,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作用,为法律体系的形成奋发努力,孜孜以求,这支队伍也伴随法律体系形成的步伐而不断得到发展和提高。
李适时说,回顾这个法律体系形成的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这个法律体系产生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客观规律。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从中国国情出发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正确决策,为形成这个法律体系提供了政治保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形成这个法律体系提供了理论指导;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为形成这个法律体系提供了实践源泉;几代立法工作者作为“立法人”,秉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理想,执著追求、默默奉献、不懈努力,为形成这个法律体系提供了人才支撑。这个法律体系,集中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法制保障。
李适时说,这个法律体系来之不易,而不断完善这个法律体系将是更为长期、更为艰巨的任务。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作为“立法人”,即立法工作者,我们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继续保持坚定正确的立场、甘于奉献的精神、严谨细致的作风。
李适时说,要按照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总要求,更加注重对法律的修改完善,更加注重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更加注重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客观需要制定新法律。具体立法工作中,要创新思维,树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立法理念: 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二是树立与时俱进的立法理念。三是树立质量第一的立法理念。四是树立重在引导的立法理念。
李适时说,我们要在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一会儿吴邦国委员长将要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奋发努力,扎实工作,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