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研究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1-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1月24日讯 今天上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出席今天的座谈会,并将发表重要讲话。座谈会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在发言中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提供了重要前提条件,同时也对加强法学研究、尤其是加强对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李林说,法学理论工作者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坚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牢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为基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研究。这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不断深化法学研究、推动法律体系理论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当代中国法学理论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李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现实需要,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成果,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首先,我国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其次,我国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对30多年来改革开放基本经验的法律总结,是对中国现代化建设所取得成果的法律肯定,是对党领导人民进行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确认,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法律化概括。第三,我国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标志。

   李林说,法学理论工作者应当站在国家、民族和历史的高度,深入研究我国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形成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作用,对于坚持改革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对于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保障人权、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对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作用,对于推动法学研究学术创新、促进法治理论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坚持、完善和发展我国法律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法理支持。

    李林说,我国法律体系不是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照搬照抄,而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学理论工作者要适应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科学精神,从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规范与事实、应然与实然等多角度多层面,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本质、法治属性、结构特色和时代特征。

    李林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个法律体系,将是我国法治建设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法学理论工作者应当从立法内容、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对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研究。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1月24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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