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在前不久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如何从“物的城镇化”走向“人的城镇化”,如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如何避免城镇化的盲目性……围绕这些热点问题,委员们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在此摘发几位委员的发言。
新型城镇化最关键的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城镇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人的城镇化,首先要解决转移人口如何市民化。市民化关键是要有稳定的就业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全国应实行统一居住证制度,使基本公共服务按居住证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为人口合理流动创造条件。此外,户籍制度改革要采取“分类指导,因城而异,因群而异”的原则,优先将拥有稳定劳动关系并长期生活在城市的“沉淀型”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城镇化要解决“人往哪里去”,关键在于提升中小城市的人口聚集功能。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城市群,发挥大城市的规模效应和辐射作用,以大带小,把周边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纳入块状的城市圈内 ;另一方面要依托县城发展中小城市,提升其人口聚集功能,鼓励更多的人就地城镇化,减少城镇化过程中“候鸟型”和“钟摆式”人口流动带来的巨大社会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