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卑未敢忘忧国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陈舒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3-1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作为一个普通的来自于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经常会碰到有人问我,你们个人无职无权,作为普通代表到底能发挥什么作用?还有人拿出“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的话来做例证。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南宋诗人陆游“位卑未敢忘忧国”的这句诗。虽然一个人地位低微,但是决不能忘掉忧国忧民的责任,它揭示了人民与国家的血肉关系。我们不求轰轰烈烈,只要立足自身的岗位职能,辛勤工作,多奉献,不添乱,就是爱国,就是忧国。

更何况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各级人大为我们提供了切实充分的参政议政的空间。2009年,何晔晖副秘书长对我们广东的人大代表提议,广东居民和外国人出入境居留得比较多,你们是否可以对出入境管理问题作出调研,提出修法建议。我们进行了全方位的调研,结论证明,何秘书长的提议确实抓住了国家社会管理的焦点问题。20103月,由我领衔广东代表团提出的修法议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被正式立为会议议案。当年,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又专门通知我这个领衔代表去北京听取意见。2010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列入2011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20111226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正式予以审议。我作为议案领衔代表被邀请列席此次会议,并再一次给我机会发表修法意见。这些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对基层代表意见的重视。

另外,全国人大非常注重开门立法,在重大法律修订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给我们提供了大量参与的机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我就提出了:“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辩护是一种权利。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让辩护人承担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责任,等于将辩护由权利变为义务。”2008年修订的新律师法对辩护人职责的规定,与刑事诉讼法原规定相比删除了“证明”二字(此次刑诉法修改稿延用了律师法的规定)。以后,我又对刑诉法修订提出过多项建议。201111月,刑诉法一审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郎胜副主任带队来广东省调研,点名邀请我参加座谈会,当面听取我们的意见。我在列席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刑诉法二审修订稿时,看到我对一审修改稿中没有涉及到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章节,以及其他一些问题的修改建议,在二审建议稿中也得到了采纳,作为提出这些修改建议的代表,看到自己提出的意见被国家法律所采纳,心情真是无比得高兴。

作为普通的代表,我们不奢望自己能发挥什么决定性的作用,但是我们可以努力反映基层的情况,提出我们的思考,通过我们的建议汇集到全国人大层面上,提供给大会及常委会会议酌定。点点滴滴思想的火花,可以汇集成改革前进的浪潮。我们努力了,我们参与了,我们为祖国奉献了我们的真诚,我为我能有机会参与国家的法制进程而骄傲!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2年第4期 责任编辑: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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