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有效缓解“择校热”

任茂东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2-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立国之基、立业之基、立人之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20111229,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上,与会委员展开深入讨论,各抒己见,围绕我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等问题提出许多很有见地的意见、建议。在此,特摘发几位委员的发言,以飨读者。

中小学生择校入学问题一直是教育领域令人关注的问题。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学校之间差距过大,使得择校成了必然,成为各方力量的一种博弈。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投入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主要责任,怎样使有限的财政投入更好地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我认为,应在不减少对好学校投入的同时,加大对弱校的支持力度,把弱势学校办成好学校,而不是简单地“限好”。要在促进教育公平的理念下,办好每一所学校而不是少数学校,整体提高我国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此外,教育行政部门也可根据相关法律,探索制定一些支持弱势学校快速发展的政策机制。例如制定教师选拔聘用的工作机制,将教师由“某一所学校的单位人,变成某个地区教育系统的人”,真正发挥教师“聘任制”的作用,推动教师资源配置均衡化,帮助弱势学校快速发展。

择校既是教育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在某些地方,择校成了事关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根本性问题,老百姓不满的是腐败和规则不公平、不透明,有钱、有权人家的孩子利用各种办法能进好学校。因此,择校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当然,短时间内解决择校问题不可能,不准择校恐怕也行不通。建议教育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朝着“学校没有好坏之分,只有远近之别”的方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 2012年第3期 责任编辑: 谢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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