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隽琪带队在安徽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1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严隽琪在安徽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时强调

  依法做好老龄工作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新华社合肥5月27日电(记者卫敏丽)5月25日至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带队在安徽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她强调,依法做好老龄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这是我国实现科学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与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政府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汇报;先后深入合肥市瑶海区九久夕阳红老年公寓、肥西县南岗镇敬老院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并与部分养老机构以及老人代表座谈,听取基层的声音。

  严隽琪指出,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我国早在1999年就开始迈入老龄社会行列,人口老龄化形势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加快,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大量增加等特点。与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相比,我们的应对准备显得不相适应。

  她强调,发展老龄事业、保障老年人权益,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近年来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此次执法检查要突出以下重点:城乡养老保险、老年医疗和贫困老年人救助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工作开展情况,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情况等。要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重视老龄工作,发展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老龄服务体系,加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同时,要把执法检查与法律的修改完善结合,与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结合,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重点之一。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组成7个小组,于今年5月至7月分赴上海、安徽、福建、山东、云南、陕西、新疆等地开展检查。同时,委托其余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建国、委员高新亭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徐景龙、余的娜参加了执法检查。

来源: 新华社 2011-05-27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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