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智率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到武威市视察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6-2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武威市就《可再生能源法》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陈昌智在检查时强调,要统筹规划、综合考量,总结和发扬好的经验办法,把可再生能源打造成为武威的支柱产业,以清洁能源的大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市委书记火荣贵陪同检查并主持召开汇报座谈会。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云龙,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龚建明,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杨庚宇,吉林省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中央常委、民建吉林省委员会主委、吉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车秀兰,山西省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中,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主任马千里、法案室副巡视员王凤春,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刚和全国人大、国家能源局有关委室领导一同检查并出席汇报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孙效东,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张力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甘肃省委员会主委宁崇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余超等陪同检查并出席汇报座谈会。

  王云龙代表执法检查组介绍了《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的相关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存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扎东陪同检查并出席汇报座谈会。

  王扎东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武威市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情况。

  在认真检查和听取情况汇报后,陈昌智对武威市近年来竭力推进经济转型、加速跨越崛起,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取得的突出成就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武威市《可再生能源法》贯彻落实情况予以充分肯定。陈昌智强调,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能源的需求将越来越大,能源供给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矛盾变得尤为突出,这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发展可再生能源,同时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意义,为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陈昌智指出,三年多来,武威始终坚持“以发展凝聚人心、用项目衡量政绩,不拘一格用人才、无中生有抓项目”的科学发展理念,努力克服发展基础差、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少等诸多困难的制约,立足实际,负重拼搏,攻坚克难,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和配套能力,不断推动“绿色转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新兴可再生能源建设取得新的成绩,令人倍感振奋。 (记者李享)

来源: 武威日报 2013年6月21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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