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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通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
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
新〔2014〕1号
中央各有关新闻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工作将于2014年下半年适当时间举行。
经领导批准,为使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更加严谨、规范、有序,我们根据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参照中国新闻奖的评选办法,对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做了以下修改:
1. 重新核定了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的数额,下达参评作品的总数额与往届基本持平。
2. 在报社、通讯社类作品增加了“新闻版面”和“新闻专栏”两个项目;取消网络类作品通讯项目。总评选项目由原6类26个调整为6类27个。
3. 为鼓励媒体积极报道常委会工作,明确要求相关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应包含一定数额的报道常委会的作品。
4. 详细规定了各类评选项目的具体要求,增加了有关处罚的规定。
5. 明确要求推荐单位报送摄影作品时,须将单幅和组照每一幅照片的“作品文字说明”填写在相应表格内。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在汇编参评作品时,将附上推荐单位报送的文字说明。
现将《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发给你们,请按评选办法认真组织推荐参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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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 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
2014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