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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办法

浏览字号: :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4年1月26日

中国人大新闻奖是全国性奖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和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一、评选宗旨

开展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投身人大新闻报道工作,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新闻报道的正确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人大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二、评选范围

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

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和全国人大、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有全国统一刊号或准印证号的省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以下人大机关主办的刊物,原创并在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首次刊播的新闻作品。

三、评选基本标准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

观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宪法和法律。

(二)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三)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等。

(四)有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1. 参评作品有词序颠倒、成分缺失、指代不明、归类有误等情况的,不得获一、二等奖(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原文照搬引用除外)。

2. 参评作品中的文字作品出现病句、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视频作品字幕有错别字、音视频作品中主持人和记者表述有误的,不得获一等奖。

上述错误在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不得获奖。

3. 少数民族和外国语言文字作品以原作品字数、时长为准。

四、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中国人大新闻奖设6类,共27个评选项目。

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和主创人员按各评选项目要求申报。作者姓名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报送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一)报社、通讯社作品

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 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含标点、符号,下同)。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作者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2.评论 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述有力。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 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上、下两期刊发的通讯)。新闻特写、新闻综述不超过3000字;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不超过4000字。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1件系列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追踪式”报道,1件连续报道应不少于3件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平均单篇作品不超过2000字(以作品总篇目和字数计)。该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每件代表作可另报责任编辑1人。

5.新闻版面 要闻版等新闻版面(不包括摄影、漫画等专版、专刊版面和成组的版面)。要求体现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标题准确生动,照片、文字与图示兼顾,编排整体协调,版式设计讲究、新颖、有特色,便于阅读。作者指版面编辑和版式设计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6.新闻专栏 报社、通讯社刊发有共同特征(同类主题、同类题材、同类体裁)的新闻报道的版块(单元),每周刊发或更新不少于一次。要求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不含专刊和专版。要求内容选择与栏目定位、版面位置相适应;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编排制作精良,社会影响较大。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栏目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作品

各设6个参评项目。

1.消息 定义和标准同报社、通讯社作品消息。时间一般不超过4分钟。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2.评论 定义和标准同报社、通讯社作品评论。广播电台作品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电视台作品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一般不超过40分钟。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专题 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广播电台作品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电视台作品时间一般不超过45分钟,要求主题鲜明,材料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声音、画面)生动,有细节,有深度,音响、画面运用得当,有感染力。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作者、编辑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定义和标准同报社、通讯社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平均单件作品不超过8分钟。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策划、采写和编辑等,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5.现场直播 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作品。要求必须以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的占优。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该评选项目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要求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导播调度合理,主持应变机敏,音质画面清晰。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6.访谈 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作品和新闻人物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嘉宾与现场观众有互动内容的作品占优。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主题集中,脉络清晰,结构完整;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当,对现场节奏把握适度;背景资料运用得当。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作品主编、编导、主持人等,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

(三)网络作品

设3个参评项目。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评论 新闻网站首发的原创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短评、专家评论等,字数一般不超过2000字。网络评论要求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作者超过3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2. 专题 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交互性强、表现形式丰富多样;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富有特色,达到形式、内容与主题思想的完美统一。要求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该评选项目主创人员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超过6人按“集体创作”申报,不另报责任编辑。

3.访谈 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该评选项目不含系列访谈。评选标准同广播电台作品访谈。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30分钟,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作者、编辑申报要求同广播电台作品访谈。

(四)摄影作品

设2个参评项目。摄影作品是指报社、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参评作品要求新闻性强,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1. 单幅作品 指运用单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

2. 组照作品 指运用一种或多种表现手法,由多幅照片表现一个主题的作品。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创作”申报,并另报责任编辑1人。

(五)人大报刊作品

设4个参评项目。

1.消息 定义、标准和要求同报社、通讯社作品消息。

2.评论 定义、标准和要求同报社、通讯社作品评论。

3. 通讯 定义和标准同报社、通讯社作品通讯,字数适当放宽至4000字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定义、标准和要求同报社、通讯社作品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五、推荐和报送办法

推荐单位须确定1名联络员,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报送本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向本单位获奖者发送获奖证书和奖金。联络员须在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 “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专题页面下载并填报《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单位联络员表》,重新命名为:某某(新闻单位或省级人大)联络员(如:人民日报联络员、北京人大联络员)。请2014年3月20日前,将该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提供验证码,以便各单位提交参评作品。

(一)关于推荐。中央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由本单位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人民日报社、新华社、经济日报社报业集团(含子报和社办报纸)统一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及地方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或研究室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中央新闻单位只推荐所属媒体刊载的作品,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只推荐本地区媒体刊载的作品。

(二)关于报送。推荐单位的联络员登录中国人大网,“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系统”,在线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作品的原件和表格(一式一份)邮寄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1. 报送电子版(不含音、视频作品)。

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必须与原件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电子版包括:

(1)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用Word格式保存。

(2)网络作品,须是原创的(网址必须准确、有效)。

(3)摄影作品保存文件数据每幅作品在2-4MB之间,

文件格式一律为JPEG。

(4) 报送方式:通过网络报送参评作品电子版须在5月20日前(以网上发送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请于3月20日后,登录中国人大网点击“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进入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专题页面,在该页面左上角显示“参评作品报送”的4个信息栏报送参评作品;或登录http://www.npc.gov.cn/news/client/enter.htm报送参评作品。

操作步骤:

①由联络员或参评作品本人直接填写“新闻作品推荐”、“网络作品推荐”和“摄影作品推荐”的基本信息→提交→添加附件。

② 将预先保存的作品电子版(文字作品要求Word格式、摄影作品要求JPEG格式)作为“附件”上传→完成。

③由联络员通过验证码完成“作品审核”。逐篇打开参评作品→审核后,在页面下方点击红色字体“通过”→导出推荐表→导出推荐作品目录。

推荐表各打印1份后,加盖公章与作品原件一并寄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 报送原件和表格。

(1)原件包括文字作品、摄影作品和音、视频光盘(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表格共4张:①《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②《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③《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网络作品推荐表》;④《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表格由联络员通过网络提交参评作品后导出,随同《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单位联络员表》一并报送)。

(2)每张音、视频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评选项目。

(3)摄影作品尺寸须冲洗为8英寸。将单幅和每幅组照摄影作品的文字说明填写在《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的“作品文字说明”栏内。

(4)报送方式:通过邮寄报送原件和相关表格,须在5月2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请在信封右上角标明“参评作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三)关于报送数额。本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委员会重新核定了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的数额。核定下达的“报送总数”中,包含了重新核定后的规定数额以及上届因获得特别奖和一等奖而增加的数额。核定表对报送总数进行了“数额分类”,在分类中除“其他”可调剂外,其余均不可调剂(见附表)。

请推荐单位按照下达的数额报送参评作品。如超额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按该单位报送的《第24届中国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六、评选委员会的组成

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委员会由中央新闻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教学研究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有关方面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约60人组成,任期一届。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

七、评选程序和原则

(一)提交作品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受理。

(二)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委员会采取分组会和全体会等方式评审参评作品。

(三)评选委员会分组会经评议、讨论后,预选出入围作品,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评选。一等奖候选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2/3赞成票,二、三等奖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1/2赞成票。按得票数的多少确定出一等奖候选作品和二、三等奖获奖作品。

每个等级最多进行三轮投票,如第三轮仍未投出规定的候选或获奖数额,一等奖候选作品原则上空缺不补,二、三等奖可在本类作品参评项目内平移调配使用。

评选一等奖候选、二等奖获奖作品时,达到规定票数,只是由于设奖数额限制而落选的作品,可自动成为下一等次获奖作品并排在前列。

(四)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表决一等奖作品前,应由各评选小组相互传看,提出意见,实行差额表决,差额比例不低于10%。表决前,全体评委听取各组对一等奖候选作品的介绍。表决时,须获得实到评委2/3赞成票,按一等奖设奖数额以及得票顺序从多向少取齐。

如最后一件出现并列时,须再次进行一轮表决,得票少者降为二等奖。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量少于设奖数额,按照票数多少取“缺额数加一”的作品进行第二轮表决。

最多进行两轮投票,如两轮投票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设奖数额,其缺额不补。

(五)评选会上实行回避制,即在分组会和全体会评议、讨论时,除召集人要求评委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单位推荐的参评作品。

(六)已审看参评作品但未出席全体会的评委意见可计入分组会的表决统计,但不计入全体会对一等奖获奖作品的表决统计。

八、奖励

(一)本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共设240件奖。其中,一等奖50件,二等奖80件,三等奖110件。如作品水平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可空缺。

(二)必要时,主办单位根据本年度人大新闻报道总体情况提出若干件特别奖建议,由评选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向全体会通报。特别奖视同一等奖。

(三)主办单位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向获奖作品的编辑颁发证书。

(四)评选结果由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各推荐单位,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布。

九、处罚

如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刊播时不一致,参评作品的相关申报材料有造假、虚报、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立即核查。一经查实,报评选委员会主任核批后,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责成推荐单位追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对推荐单位提出批评,被批评单位不得参评下一届该评选项目评选;对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

如发现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和作者本人对评委或有关人员有请客吃饭等贿选行为,一经查实,则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或获奖资格,该作品作者今后不得参加中国人大新闻奖的评选活动,对有关人员,即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如发现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担任中国人大新闻奖的评委。

十、其他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和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享有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材料的使用权。

本办法解释权归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和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