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须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3-07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关于推荐。中央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由本单位直接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各地方新闻单位的参评作品,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或研究室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中央新闻单位只推荐所属媒体刊载的作品,省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只推荐本地区媒体刊载的作品。

    二、关于作者。所有参评作品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送时必须填写实名,不得随意变更。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作者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广播电台、电视台专题、现场直播、访谈;网络专题、访谈等主创人员(含记者、编辑、导播、撰稿等)超过6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三、关于编辑。除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编辑人数超过3人须署名集体编辑外,其他参评作品的编辑人数不得超过2人。

    四、关于报送

    所有参评作品须通过邮寄报送1份原件和1份相关表格。同时,通过网络报送参评作品的电子版。

    (一)报送原件和表格。

    1.原件包括文字作品、摄影作品和音、视频光盘。表格共4张:(1)《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2)《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3)《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网络作品推荐表》;(4)《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表格由联络员通过网络提交参评作品后导出,随同《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单位联络员表》一并报送)。

    2.每张音、视频光盘只须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推荐单位、作品标题、参评项目。

    3.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专题、访谈须报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作品超过4000字的,应附3篇代表作。

    4.摄影作品尺寸须冲洗为8英寸。

    5.报送方式:通过邮寄报送原件和相关表格,须在2012520(以邮戳日期为准),请在信封右上角标明参评作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送电子版(不含音、视频作品)。

    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必须与原件相一致,不得为参评重新修改、编辑、制作。电子版包括:

    1.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版,须用Word格式保存。

    2.音、视频作品,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成的光盘。

    3.网络作品,须是原创的(网址必须准确、有效)。

    4.摄影作品保存文件数据不小于2MB,文件格式一律

    为JPEG

    5.报送方式:通过网络报送参评作品电子版须在2012520(以网上发送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请于2012326日后,登录http://www.npc.gov.cn,点击“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进入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专题页面,在该页面左上角显示“参评作品报送系统”的4个信息栏;也还可以直接登录http://www.npc.gov.cn/news/client/enter.htm报送参评作品。

    操作步骤:

    1.由联络员或参评作品本人直接填写“新闻作品推荐”、“网络作品推荐”和“摄影作品推荐”的基本信息提交→添加附件;

    2.将预先保存的作品电子版(文字作品要求Word格式、摄影作品要求JPEG格式)作为“附件”上传完成。

    3.由联络员通过验证码完成“作品审核”通过导出推荐表→导出推荐作品目录

    推荐表各打印1份后,加盖公章与作品原件一并寄至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

    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

    邮政编码:100805

    联系电话:01083084019

    传   真:01083084673

    附:1.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2.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3.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网络作品推荐表

        4.第22届中国人大新闻奖参评摄影作品推荐表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2年3月7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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