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特别奖获奖作品

中国法制史上的丰碑

李晓萍 范韩生 胡木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11-2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开始曲出)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环球,听众朋友,现在请听广播评论《中国法制史上的丰碑》。

  310,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庄严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社会“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效果一  吴邦国委员长报告)

  “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以法律保障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内在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不仅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标志,也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前提。

  上世纪80年代,中国已故领导人邓小平同志提出,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要求“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30多年来,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1982年通过现行宪法,并先后4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到2010年年底,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目前,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吴邦国委员长这样评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意义:

  (效果二  吴邦国委员长报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日益繁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确定了明确的价值取向、发展方向和根本途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人类发展的历史,是政治文明、经济文明不断演进的历史,法律体系的完备程度,则反映着执政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国家政权的生命力。历史已经证明,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将显示出强大力量和巨大优越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女士认为:“特别是这几年《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社会保险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的通过和修订,体现中国法律体系更加注重规范和监督公权力运行,更加注重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与实现,更加注重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更加注重公众参与程度。社会文明程度大大提高”。

  (效果三  信春鹰讲话)

  “举一个例子,比如2007年通过了《物权法》,这部法律的制定经过了13年的时间。《物权法》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物权”。

  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中国执政党在对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确立的一个重要目标,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鲜明特征。特别是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庄严写入国家根本大法,彰显国家从经济立法、社会立法发展到民生立法,更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最好体现。也才有20105月河南省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作海被宣告无罪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65万元。也正由于中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较好地发挥了国家赔偿工作解民忧、济民困、维民权的作用,国富民强、社会稳定才得以实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划时代的一件大事,不仅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它保障了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对中国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无怪乎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女士很有感慨,她说,她刚从事律师工作那会儿只有6部法律,可今天法律已经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效果四  迟夙生讲话)

  “我认为吴邦国委员长的结论是很对的,依法治国重要的是行政法律,行政法律的立法发展速度非常快,(涉及)各行各业,确实已经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雷元江,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宜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龚建华更有感触。雷元江说:

  (效果五  雷元江讲话)

  “依法行政标志着社会全面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今后我们国家走向更大的富强,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幸福都是非常重要的。”

  龚建华也认为:

  (效果六  龚建华讲话)

  “经过多年努力,我们终于达到了这个既定目标,我们将按照这个法律体系形成的依法治国的一系列要求,把地方工作做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中国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这是中国法制原则的对外宣示。如果说国内民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感受直接外,长期生活在海外的侨胞对中国法律原则和法制进步也深有感受。310,希腊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秘书长汪鹏、澳大利亚华人金融专家协会会长曾毅博士通过越洋电话告诉记者,他们在海外生活,很高兴看到祖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国逐步走上依法治国之路。汪鹏说:

  (效果七  汪鹏讲话)

  “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认为这是非常值得肯定和称赞的。”

  曾毅博士说,法律是一个国家人民生活的保障,中国今天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正当其时:

  (效果八  曾毅讲话)

  “作为在海外生活20多年的我来说,目前我们都已经看到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是有法律可以依的”。

听众朋友,通过长期立法所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制度化确认和法律化保障,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丰碑。但是,我们承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各位听众,以上您收听的是广播评论《中国法制史上的丰碑》,感谢收听。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2011314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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