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举行 吴邦国讲话
吴邦国指出,要认真总结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立法路子,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这当中最重要的经验有五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这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前提。三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这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客观要求。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这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目的。五是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这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内在要求。
吴邦国强调,要深刻把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立法工作新局面。他指出,社会实践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要不断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更何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身就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把修改完善法律和制定配套法规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迈出新步伐,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
吴邦国最后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要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确保各国家机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