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执法检查

陈昌智率队到江苏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日报 2014年5月31日 09:26:34

    (记者 陈月飞) 5月29日-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江苏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艳,省政府副省长许津荣等陪同检查。

    作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从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落实。29日,检查组在江阴市华西村考察华西热电整合整治项目及江阴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项目;30日,检查了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及南京市大气检测中心。陈昌智一行对江苏在大气污染防治上的努力和成效表示充分肯定。

    这次检查是对长三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的一部分。

    检查组对上海、浙江、江苏“两省一市”进行了现场检查。5月26日,检查组在上海听取了“两省一市”政府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汇报。张艳、许津荣及省发改、经信、科技、环保、财政、公安、交通、气象等8部门的负责人出席汇报会,许津荣代表省政府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

    陈昌智充分肯定了江浙沪“两省一市”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取得的积极成效。他说,江苏省认真落实治污目标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大气十条”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作为今年省政府的一号文件下发;大力发展环保产品产业,对污染治理作用很大;关闭6600多家化工企业,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出的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议都很好,针对性较强。针对当前长三角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的严峻形势,他提出,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在执法检查上要务求实效。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就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中的问题进行了询问。

责任编辑: 王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