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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确立

浏览字号: 来源: 新华网 2011-8-24 08:34:56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余晓洁、赵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24日表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确立。

  李建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指出,我国围绕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的保险、救助、奖励扶助制度基本确立。

  在养老保险方面,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6亿人,已有5806万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国家连续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养老金从700元增加到今年的1500元左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扎实推进,去年覆盖24%的县,今年将覆盖60%的县。截至今年5月底,参加新农保人数达1.9亿人,5170万人领取养老金。今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今年7月1日启动试点,今年底覆盖面要达到60%。

  在医疗保障方面,截至2010年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37亿人,其中有5944万退休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95亿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8.36亿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宁夏等地逐步打破城乡和户籍界限,探索建立“一个平台、两个标准、城乡统筹、资源共享”的医疗保险制度。全国县、乡(镇)、村(居)三级基本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三级卫生服务机构为5714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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