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热议最高检工作报告(之三)
评议人: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凤翔代表
“全面履行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1236件,追加逮捕27496人,追加起诉3228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146件。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937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3107件。”
———摘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法律监督职能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于防止和纠正司法不公具有重要意义,这是检察机关的责任,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从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数据可以看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在诉讼活动的监督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值得充分肯定。我希望检察机关要继续守护好法律,防止法律被践踏或者被违反,发现之后提出意见纠正。建议构建完善的诉讼监督体制机制,包括细节方面的规定要到位,可操作性要强,更要把机制运行到位,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责任编辑: 张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