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茂东:修改法律要精雕细刻才无愧于人大的立法责任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10-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10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茂东审议时指出, 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经过两审后,法工委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某些意见,有较大的进步,有些理念和规定是值得肯定的,比如说关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规定,关于支持环保产业、环保新技术的规定,国家实行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规定以及环保公益诉讼都有所体现,同时将修正案改成修订草案,这些总的方向是好的。委员长会议决定继续审议,本次会议不提请表决是正确的。

    任茂东委员提出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环保法一直被认为是执行效果较差的法律,有一个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一些地方官员因某些利益因素的冲动而严重忽视环境保护等突出问题。这次修改体现了要解决这类问题的规定,但是仍还十分不够。比如草案第63条,规定了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我认为处罚力度仍显不够,第63条列举的这些行为都是一些存在主观故意的渎职行为,处罚仅仅是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撤职、开除等,大家都知道,环境污染严重后果的出现具有滞后性,不一定立马显现出来,相当一部分官员在位时间可能仅仅3年多,所以这一条的规定在实践中,就造成很大的执行难度,惩罚措施显得苍白无力,对这种渎职行为的震慑力远远不够大。例如应进一步增加监管人员的处罚力度,同时能否增加领导干部提拔任用时,先对他们所辖区进行环境评估,评估合格才任用。

   第二个问题,环境保护法修改无疑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也是一个能够改善我国环境问题的历史机遇。现在我国的环境问题,有些是因为法律没有操作性的问题,也有些是因为去不去操作不作为的问题,关键还是有没有决心去解决环保问题。我觉得,草案中总则第1条写得非常好,“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这条体现了环保法立法目的和宗旨,我建议在修法过程中就要把这立法宗旨认真地渗透到每一章每一条甚至每一款中,如果法律起草人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明白这部法的任务,落实立法的初衷,那么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将都不再是困难的事。总之,这部法律关系到我们每个人和子孙万代,因此修改法律必须要精雕细刻,才无愧于人大的立法责任。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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