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用市场机制引导实现规划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8-2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8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审议时指出,可再生能源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坚定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吴晓灵委员对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提一些意见:

    报告中建议的第二条强调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我认为第二条应该强调行业准入标准和和技术规范。往往是利用市场机制发展的东西发展得比较好。针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还没发展就先过剩的情况应该从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技术规范上应对。

    第二,应该制定上网的标杆电价,用上网的标杆电价淘汰低效率的产能。有些可再生能源上网发电价格不合适,成本很高。这样的就不让它发展,靠市场优胜劣汰。我们的标杆电价应包含政府的一定扶持。

    第三,报告中提到了建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技术支撑和管理体制,这个非常重要。不是所有的可再生能源都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尤其是风力发电受自然条件的影响,火电还要备份,当风力充分发挥的时候,火力发电会有闲置,对闲置电能的管理和补偿是体制机制的问题,这方面应该有很好的机制设计。

    第四,技术创新。我们的技术创新经常是点对点的鼓励,我们建立了很多补助基金,但应用中分配难以公正,企业都在呼吁普惠政策,不要点对点的政策。点对点的政策容易产生腐败,应该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的数额,拓展科技研发的范围,促进新技术的应用和研发的开展。

    第五,用市场机制引导实现规划。我们的规划没按市场机制去做,往往实现不了。我们很多产品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定点的企业都发展不了,而靠市场成长起来的企业往往发展得很好。在规划当中强调了电网的发展规划。电网面对各种发电主体上网的价格和允许上网的量,这些配置当中除了电网企业的利益以外,有一定的公共职能,怎么处理好这个公共职能对于电网的发展还是有很大作用的。许多企业都想把自己发的电上网,而这些企业的水平不一样,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当中风电的电是不稳定的,怎么让电网企业面对这样不稳定的来源和不同的成本,怎样处理好市场和国家规划的关系,希望能够在政策设计上做得更好一些。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08-29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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