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新:发挥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服务中辅助作用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3-07-0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月2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严以新审议时说,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很赞同前面几位委员的意见。去年我也进行了调研,反映了一些问题,和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基本一致。第一,农村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缺乏抵押产品。而且在贷款当中,审批时间长,农村信贷办理效率比较低。另外,金融机构与农户信息不对称,导致拒贷、惜贷,对农户和企业存在信用歧视现象。第二,农村金融组织发展相对落后,一是金融营业网点相对不足,二是担保体系不健全,三是农村征信体系刚刚起步。第三,农村资金是逆向流动,在调研中大家都称之为“抽水机”。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主要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两大国有控股系统,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农业存款量和增速远远大于对农村的贷款投放量的增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造成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不足。第四,新型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初期问题比较多。我们调查了解到,村镇银行现在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吸收存款难度大、产品单一,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需求很大,目前是只贷不存和只能按净资本50%进行融资的两个限制规定红线难以满足“三农”资金的需求。新成立的农民资金互助社,法律地位不明确,缺乏专业人员,造成的后果还是比较多的。

严以新委员提几点建议:

一是,在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对农业商业银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涉农贷款业务营业税是否可以减免一半,以示支持。

二是,希望健全法律,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大力发展财政制度的担保机构。

三是,建议重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分枝比较多,在农村都可以看到,服务“三农”有其特殊地位,要发挥其生力军的作用。因为它的网点优势比较显著。

四是,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充分发挥它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辅助作用。村镇银行的布局,总部应该在县城范围,不要再伸下去,它的分支网点可以布在乡镇。

五是,建议大力发展农村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挥其特殊的金融支持作用,希望能够尽快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地位,给予小额贷款公司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扶持。

最后,对于农民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法律定位和监管模式,也希望尽快明确下来。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很多问题,互助社是在一个村里农民互相借,有高利贷行为,容易出现坏账问题,如果问题积累起来,对金融体系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3年6月29日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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