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凯:进一步梳理政府旅游安全职责和旅游者安全职责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2-08-3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828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旅游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兴凯审议时说,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大国。为了规范旅游市场,保护旅游者权益,确保旅游者安全,制定旅游法是十分必要的。

     张兴凯委员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旅游法对组团旅游、有组织旅游的安全关注较多,但对自助旅游、自由出行方式旅游的安全几乎没有规定,建议增加自助旅游、自由出行方式旅游的安全规定的条款。因为旅游不仅是旅游业发展,也是国民健康、国民幸福、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内容,表明了国家形象、国民素质、国家安全。

     二是旅游法对旅游者安全义务作了规定,但还不够明确,对涉及人身安全的旅游警示以及采取的措施,旅游者仅配合是不够的,而应遵守。对政府旅游安全职责、旅游业者安全职责虽用一章作了规定,但还不够系统,不够明确,建议进一步梳理政府旅游安全职责和旅游者安全职责等,比如什么时候发布旅游安全警示,根据什么发布旅游安全警示。在2002年就制定了关于旅游景区点安全等级评估指标体系,但到现在还没有发布,就是因为各方争议比较大。

     三是关于旅游宣传。第29条较好地规定了旅游形象、旅游推广、旅游包装的内容,但是缺少旅游安全、旅游卫生、旅游生态、绿色出游等宣传教育的内容,建议在第29条或者另加一条针对旅游安全、旅游卫生、旅游生态保护、文明出游、绿色出游等内容相关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作出规定。

来源: 中国人大网;2012年08月31日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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