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湖北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吕忠梅代表审议时就环保法修改提建议。
吕忠梅代表说,环保法的修改要注意四个问题:1.将国家已经确立的环境发展决策机制纳入环保法。2.环境监测和标准系统制度不健全,使得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企业进行逆向选择。3.缺乏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不足。4.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司法诉讼程序不完善。吕忠梅代表建议:1.修改环保法要着力解决可操作性问题。2.修改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吕忠梅代表就环保法修改提建议3月10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湖北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吕忠梅代表审议时就环保法修改提建议。 吕忠梅代表说,环保法的修改要注意四个问题:1.将国家已经确立的环境发展决策机制纳入环保法。2.环境监测和标准系统制度不健全,使得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导致企业进行逆向选择。3.缺乏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不足。4.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司法诉讼程序不完善。吕忠梅代表建议:1.修改环保法要着力解决可操作性问题。2.修改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2-03-14 责任编辑: 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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