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2011年6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0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2010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0年中央决算情况
2010年,各地区、各部门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在此基础上,中央决算情况较好。
(一)中央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0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42488.47亿元,完成预算的111.6%,比2009年(下同)增长18.3%。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42588.47亿元。与向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中央公共财政收入增加17.95亿元,主要是在决算清理期间,增加了一些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中央公共财政支出48330.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增长10.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5989.73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4.8%;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2341.09亿元(相应形成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完成预算的105.7%,增长13.2%。加上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7.65亿元,支出总量为50588.47亿元。与向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中央公共财政支出增加8.3亿元,主要是根据有关规定,增加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执行数增收增支相抵,净增收9.65亿元,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80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2010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67548.11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71208.35亿元以内。
图1:2010年中央公共财政平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