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比绍全国人民议会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5-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议会及职能

    (一)简史

    1973年9月23日几内亚比绍第一届全国人民议会成立。9月24日,宣告几比独立,并通过第一部宪法。

    1994年几比实行第一次多党制议会选举,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获胜。

    1999年举行第二次议会选举,社会革新党获胜组阁。

    2004年第三次议会选举,几佛党获胜。

    2008年11月16日举行第四次议会选举,几佛党获胜。

    (二)议会

    根据几比宪法,全国人民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行使立法权,就国内外重大问题制定法律法规,负责监督国家依法行政等。议会主要职能包括:修改宪法,举行全民公投,通过法律及决议,审议政府执政方案,对政府提出不信任动议,通过国家各项预算,审议批准几比签署对外条约,宣布国家进入军管和紧急状态,授权总统宣布战争,审议修改政府公告等;

    议会每年召开4次例会,审议通过各项决议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合法议员参与,须绝对多数即超过半数的投票通过。议会可提出对政府不信任案,但无权直接弹劾国家元首,须经最高法院和总检察院提起诉讼等程序。

    (三)议员

    议会有102名议员,国内100名,欧洲和非洲各1名海外议员。议员必须是年满21岁的几比公民,由各政党或政党联盟在首都比绍市和8个省的27个行政区县提出代表本党或本党联盟的候选人名单,最终以普选方式产生。议员任期为4年。议员在任期内享有司法豁免权。

    (四)议长

    每届议会在第一次全会上选举产生议长及其他议会议长团成员。议长在国家礼宾顺序中位列总统之后,议会议长团包括议长、第一副议长、第二副议长,第一秘书、第二秘书。

    议长具有以下主要职能:主持议会全会,监督法律的执行,领导协调议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签署议会通过的决议和法律公报,代表议会处理议会对外交往等。

    (五)议会常务委员会

    议会常设机关为常务委员会,在议会闭会和被解散期间行使议会职权,常委会由议长领导,副议长及各议会党团领袖组成。本届议会常委会由15名常委组成,其中几佛党10人,社革党5人。

    议会常委员的职能包括:关注政府执政活动,行使议员任期内的相关权力。召开议会特别会议,宣布国家进入军管或紧急状态等。

    二、第八届议会基本情况

    第八届议会选举于2008年11月16日举行,全体议员于2008年12月22日正式宣誓就职,至2012年届满。第八届议会共有100名议员组成(2个海外议席空缺),几内亚和佛得角非洲独立党占67个议席,社会革新党占28个议席,独立与发展共和党占3个议席,民主联盟占1个议席,新民主党占1个议席。2009年议会四次全会分别在3月、5月、7月、11月。

    

来源: 《外国议会简介》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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