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4月22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4-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本次常委会会期不长、内容重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审议了4件法律草案,通过了3个修改法律的决定,听取审议了2个专项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等其他事项,会议开得很成功。

    会议对煤炭法、建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是为了与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有关规定相衔接。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方面的工作经验,制定和修改法律时都要通盘考虑与之相关的其他法律,及时对不一致、不衔接甚至相矛盾的法律规定作出相应修改,以保证法律体系的科学和谐统一。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2005年、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出修改,较大幅度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最近,国务院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对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大家对草案总体表示赞成,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们还要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尽快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普遍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重大变革,从全面推进到现在仅两年时间,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确权到户的集体林地达到24.31亿亩,占总面积的88.6%,7260多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3亿多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这充分说明中央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对此应给予充分肯定。大家强调,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强林惠林政策,大力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积极发展林业产业和林下经济,走出一条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的现代林业发展之路。

    会议期间,大家对有关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法律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抓紧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草案,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大家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请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送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参考。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专门就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还批转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报告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本次常委会会议,结合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契机,在全社会掀起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高潮,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里,我想再强调三点。

    一要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深刻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从1986年开始,我们连续实施了5个五年普法规划,广泛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要把我们这样一个历史上缺乏民主法制传统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真正做到全社会都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有效实施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我们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紧迫性,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出发,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切实做到持之以恒、长抓不懈。

    二要着重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本目的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首先是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服气,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矛盾多发,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坦率地讲,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不是无法可依,也不能说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完全不知法,关键是在实际工作中不按法律办事、另搞一套,使得本来可以预防和化解的矛盾酿成了大问题。还有的甚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坏的影响。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熟练掌握依法行使职权必备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着力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家各项工作开展,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要紧密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关键是要增强实效。从这些年的实践看,很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与我们正在做的事情紧密结合起来,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调解矛盾纠纷,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认真总结以往法制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普法重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立法和监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不断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使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实践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使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也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这里还要强调的是,中央日前批转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关情况的报告,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央7号文件,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法律实施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同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中央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人大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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