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茂东:普法要更贴近、更适应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4-2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4月2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审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等。

任茂东委员审议时说,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推动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守法的社会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样一个新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是必要的、可行的。

任茂东委员就决议草案和“六五”普法工作提三点建议:

第一,“六五”普法要站在新起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个法律体系总体上适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基本上做到有法可依,人权得到有效的法制保障。这表明我国的法制建设再次吹响“集结号”,开始了新的征程。所以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应把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通过“六五”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认识它的重大意义,并能基本对这个法律体系有所了解,养成人人都自觉守法的社会习惯,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国家和整个社会都在法制的轨道上按规则有条不紊地运行。

第二,普法要更加贴近、更加适应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关键是司法部门转变观念,从“要我学法”到“我要学法”的转变。“要我学法”的理由是不计其数,但是,“我要学法”的理由归根到底就是一条——对我有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根据不同的对象或者群体,提供适合其需要的普法活动。如果不看对象,免费发放1200万册知识读本,其效果多大,很难说。不考虑效果的普法活动,可能是缘木求鱼,或者是对牛弹琴,其结果可能会徒劳无功。

第三,“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应从普通百姓转向公务员队伍。当前社会上许多问题是执法工作不到位或者是行政、司法上的乱作为造成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比较严重。行政执法队伍和司法队伍参差不齐,有的执法公务人员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识淡薄,甚至知法犯法。因此,公务员特别是执法类的公务员不仅自己要认真学法、懂法,而且还要以身作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奉公守法、公正执法,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规行矩步。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做到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1-04-22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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