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大常委会对节约能源法进行检查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11-1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疆人大网消息: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11月3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

  据了解,在“十一五”的前四年,我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8.55%,扭转了“十五”期间单位产值能耗上升的局面。在工业领域,我区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管理。2006—2009年,我区16家国家“千家企业”四年累计节能量256.31万吨标准煤,比国家“十一五”下达节能目标超额完成节能量91.86万吨标准煤。重点在电力、钢铁、炼铁、焦炭、水泥、造纸等高耗能行业淘汰落后产能,2006—2009年,我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总体情况进展良好,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取得新的进步。截至2009年底,我区已有炼钢、玻璃、造纸、味精和焦炭等5个行业提前完成“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和任务。

  在建筑领域方面,我区推行强制性标准,全区设市城市及县城民用建筑已全面执行节能50%标准,2010年已将新建建筑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范围由县城扩大到建制镇。阿克苏地区、库尔勒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节能65%标准试点工作取得成熟经验,已建成1035万平方米节能65%居住建筑。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节能建筑约1.05亿平方米,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83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一五”国家下达给我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建筑节能形成的综合成效可形成年节能折标准煤223.2万吨。

  会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乔吉甫主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厅、科技厅、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了汇报。

来源: 新疆人大网 责任编辑: s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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