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义斌希望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更具体措施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6-25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人大网讯 624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侯义斌委员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形成一个过程国家提出具体措施培育尽快形成

侯义斌说,关于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执法检查,提点意见。报告里有一个检查组的建议“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扶持企业技术创新。”认为如果把这方面的工作做好,要有一定的研究办法,才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达到这样的目标。事实上,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已经提了几年,不论从政府还是民间反映非常大,在现在实际的执行当中形成了一种做法,在许多项目当中作了硬性的规定,必须是企业作为第一单位去报,但实际上并不是企业做的,而是高校或者科研院所做的。

他认为:第一,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的策略是对的。我国要在技术创新上达到一个高度,必须让企业在这方面有更大的作为。第二,工业发达国家的企业形成技术创新的主体是经过上百年形成的,在商品社会市场经济的情况下,他们逐步磨炼出来,没有技术上的先进就不可能占领产品和市场的领先地位,这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回头看我们国家的企业,这个过程只有20多年的历史,还是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尤其是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在相当的情况下还是比较弱的。在去年常委会上,科技部的万部长有一个报告提到,目前我国企业当中,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大约不到20%。第三,从建国60年的发展历史看,目前我国的科技力量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校,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发展,必然有一个过程。我们首先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想尽办法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的能力;二是通过相应的政策或者法律去引导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力量尽快过渡到和企业的结合,也就是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上去。因此,我希望,国务院要在培育和加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上,提出更加具体的措施。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10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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