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至立:推动科技进步法贯彻落实 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4-23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4月19日至22日在上海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时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促进科技进步法各项规定的落实,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陈至立一行听取了上海市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的情况汇报,考察了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并与各方面代表座谈,对上海市认真贯彻科技进步法、推动科技创新走在全国前列给予充分肯定,希望上海市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陈至立指出,科技进步法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和任务的重要法律。贯彻好这部法律,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自主创新,越来越多的企业把自主创新作为战略目标,努力建设技术创新体系,我国自主创新正进入新的阶段。但是,科技进步法在各地的执行情况参差不齐,国家创新能力总体还不强。

  陈至立强调,要通过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制约科技进步法实施的关键问题;进一步明确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完善吸引科技拔尖人才的激励政策措施,不断增强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荣凯一同参加执法检查。

来源: 人民日报2010-04-23 责任编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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