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新:保障代课教师合法权益

倪光辉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1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目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解决边远山区师资缺乏问题做了很多努力与尝试,比如“特岗教师计划”。但是许多边远山区的特岗教师“下不去”、“留不住”。因此,不能“一刀切”,否定所有代课教师存在的必要,目前聘用代课教师对于解决许多边远贫困地区的师资匮乏问题,依然是有效的办法。

  建议依据劳动合同法,确保代课教师最基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事实上,代课教师问题解决的关键既不是“是否转正”,也不是“增加薪资”,而是如何利用相关法律保障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获得作为劳动者本应享有的“职业安全感”。其次,制定《中小学代课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规范代课教师的录用、培训、考核、薪酬、转正与解聘,使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有法可依。

来源: 人民日报 2010-03-11 责任编辑: 温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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