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代表团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0-03-09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8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并对中外记者开放。

  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出席会议。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列确出席会议。

  代表们在审议中对选举法修正案草案表示坚决拥护。大家说,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体人民都有权选举自己的代表管理国家事务。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选举是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根基,是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各级国家机关的途径和程序。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选举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

  代表们表示,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同时,近几年来各地在换届选举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因此,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要求,完善选举制度,有必要在深入总结选举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选举法及时进行适当修改。这次修改工作把握方向、扩大民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分类处理,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选举的普遍性和平等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对选举法实施中出现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对于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2010-3-8 责任编辑: 董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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