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的丧葬习俗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3-18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藏族的丧葬习俗比较特别,分塔葬、火葬、天葬、土葬和水葬这五种,并且等级森严,界限分明。采用哪种葬仪,同时也主要取决于喇嘛的占卜。

  塔葬贤能大德圆寂后的一种高贵葬仪。有名望的活佛圆寂后,除大规模地诵经作法以外,要用水银和“色拉”香料水、樟脑水、藏红花水等冲洗肠胃,用樟脑水、藏红花水等擦拭尸体表面,然后用丝绸包扎,穿上袈裟,置于灵塔之中,将遗体保留下来。每天由侍守的喇嘛点上酥油灯昼夜供奉。灵塔种类很多,有金灵塔、银灵塔、木灵塔、泥灵塔等。灵塔的不同等级,是根据活佛的地位高低而定的。达赖、班禅圆寂后用金灵塔,其他活佛只能用银、木或泥灵塔。

  火葬从藏族传统意义上说,火葬也是一种较为高贵的葬仪方式。其具体方式是把酥油倒在柴草上,然后将尸体火化,敛起骨灰盛入木匣或瓦罐中,埋在家中楼下或山顶、净地。墓似塔形。也有拣起骨灰带至高山之巅,顺风播撒或者撒在江河之中的。而德高望重的活佛、喇嘛施行火葬后。骨灰盛入金质或银质的小塔内。有的将骨灰置入塔内时,还同时盛入一些经典书籍、佛像、法器、金银财宝。以供人膜拜的这种塔一般名为灵塔或灵骨塔。

  天葬藏族较为普遍的一种葬俗,亦称“鸟葬”。用于一般的农牧民和普通人。藏族佛教信徒们认为,天葬寄托着一种升上“天堂”的愿望。每一地区都有天葬场地,即天葬场,有专人(天葬师)从事此业。人死后把尸体卷曲起来,把头屈于膝部,合成坐的姿势,用白色藏被包裹,放置于门后右侧的土台上,请喇嘛诵超度经。择吉日由背尸人将尸体背到天葬台,先点“桑”烟引起来秃鹫,喇嘛诵经完毕,由天葬师处理尸体。然后,群鹫应声飞至,争相啄食,以食尽最为吉祥,说明死者没有罪孽,灵魂已安然升天。如未被食净,要将剩余部分拣起焚化,同时念经超度。藏族人认为,天葬台周围山上的秃鹫,除吃人尸体外,不伤害任何小动物,是“神鸟”。天葬仪式一般在清晨举行。死者家属在天亮前,要把尸体送到天葬台,太阳徐徐升起,天葬仪式开始。未经允许,最好不要去观看。

  水葬 经济条件较差、雇不起喇嘛的人家死了人时或死者是孤寡、幼童时,一般用水葬。水葬时,将尸体背到河边支解后,投入河中。也有的地方用白布或毛毯将尸体裹捆,然后坠上大石弃之河中,以供奉“河神”。

  土葬 对于藏民族而言,是最次的一种葬仪。一般患有麻疯、天花、炭殖等传染病的人以及强盗、杀人犯死后用土葬。土葬大概有两个含义:一是,根绝瘟疫的流行,二是,惩其罪过,打入地狱之意。

  丧葬的礼仪与禁忌

  藏族地区不论何种葬仪,出殡前都要请憎人念经以超度亡灵。丧葬结束后,49日之内每逢七要做佛事,俗称“七期荐亡”。头一七,亲朋好友到死者家中,帮助死者亲属包括男女老幼洗头,以示哀悼完毕.以后每逢七日便要请僧人念经,到寺庙供灯添油,为死者超度。到了最后一七,举行盛大祭祀,亲朋好友都前来向“超度像”献哈达,抚慰死者家属。

  藏族丧葬礼仪与禁忌因地区和葬式的不同而有区别。在甘孜州德格县和雅江一带土葬时,老年人葬高处,年龄越小葬得越低。丹巴一带土葬时,尸体人坑掩土后,严禁上任石头,意为怕死者受压;”停尸期间严禁狗猫入内,怕引起尸体复起。

  甘孜地区水葬时,背尸者一年忌参加热闹活动,身上不能带红。亲属要忌一年的喜庆,但送葬人却无需避忌什么。德格龚垭地区,送葬被认为是一种积功德,所以村中人要争抢去送葬。在甘青藏区,人死后家属把帽子翻戴,发辫上系白羊毛,腰带两端束于肚前,表示服孝。在49天内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表示哀悼。

  藏族忌讳直呼死者的名字,只称亡人。若有人无故直呼死者的名宇,就被视为对死者亲属最大的侮辱和挑衅。

  现以天葬为例,就卫藏地区的丧葬礼仪与禁忌作最一般的介绍。

  人死后,先把死者放在屋内的一角。尸体用白布围上,并用土坯做垫,不能用床及其他物品。因为尸体背走后。土坯也随之扔到十字路口,人之灵魂就不会滞留屋内了。人死后,家人一律不梳头、不洗脸,取下一切装饰,也不能笑,不能高声说话,更不能唱歌、跳舞。死者家门口,吊挂一个红色陶罐,罐口用白羊毛或自哈达围上,罐内放人三荤(血、肉、脂)、三素(乳、酪、酥)拌成的糌粑,用火点燃,使之冒烟,并每天添加,送给死鬼吃。

  一般停尸3天,择日举行出殡仪式。出殡几乎是天不亮的时候就开始,出殡的前一天把死者衣眼剥光。四肢捆成一团,用白氆氇蒙上。出殡那天早上,从放尸体的屋角,到家门口用糌粑划一条线,然后由死者后代沿白线把尸背到门口,以尽孝道。到了门口,再由司葬者背尸至天葬场。当死者被背起时,后面有一个与死者同龄的人,一手拿扫把,一手拿破方篓,把糌粑白线扫掉,并把扫把、垫尸土坯统统放在篓里,紧跟尸后,走到十字路口,扔到路口当中,把鬼送走。这天早晨,亲朋好友都来为死者送行,每人拿一柱香,一直送出城。

  死者家人是不能到天葬场的,背尸人和送葬者均不得回头望,并在这两天内,司葬者及送葬者也不能到死者家中,防止将死者灵魂带回家中,使家庭遭厄难。

  到了葬场,先在葬台附近焚香,鹫习惯见烟飞来寻食。司葬者便开始肢解尸体,若死者是僧徒,先在背上划个有宗教意义的花纹,接着是剖腹、取脏、切肉、剥去头皮、割掉头颅,最后剁肉捣骨拌以糌粑喂食鹫。如果有没喂尽的骨肉,就要一块不剩地拣起,烧成灰,撒向四方。总之,要一点不剩地把尸体处理掉。至此,天葬仪式才告结束。

  藏族奇特的葬礼——天葬

  天葬在藏语里被称为“施鸟”。一些汉文著作中又称作鸟葬,风葬等.天葬在藏族的葬俗语中最为独特,也常被其他民族所误解,清朝的驻藏官员们常斥责天葬为“无伦无理,残忍为甚‘,“此等行事,下同畜类”(《卫藏通志》),皆痛恨至极。还一度想禁止天葬,改革这种葬俗。当今的不少人同样把天葬视为不文明行为,或作为异闻趣事书之于报刊。奇特、怪异、难以理解,是其他民族中的大多数人对天葬的看法。

  如从人类社会的早期葬借(旧石器时代)考虑,则天葬与那时的弃尸荒郊野外的葬法似一脉相承.但从藏族社会来看,则天葬的起源就显得复杂起来.根据历史传说,吐蕃的赞普止贡死后,尸体遗留人间,遂建陵墓.之后有了建造陵墓的习惯,吐蕃的历代国王都实行土葬。但在这之前是不是土葬的呢,现在尚无资料可考。另外,藏族人或居山区从事农耕,或居原野以游牧为主,或居森林以狩猎为主,因而产生了复杂多样的文化,包括葬俗亦是如此.因此在谈到藏族文化或习俗时,说明时、空尤为重要.一些边远的游牧地区(如西藏东北部一带)自古实行‘弃尸葬法“,但与后世的天葬又有区别。天葬的风行,大约是公元十一世纪以后,即农业地区的葬俗发生了重大变革,由土葬变为天葬,并有了一定的仪式。

  天葬的实行与藏传佛教的复兴及印度文化的大量输入有关.即后世的这种天葬源自于印度,恒同时又形成了地方特色。《大唐西域记》(卷二)记载印度葬俗时云:“送终殡葬,其仪有三:…“.三日野葬,弃林(食+卜)兽。”《智度论》(卷三):“王舍城南,尸陀林中,多唐死人,诸鹫常来墩之,还在山头。“藏文资料中亦多有“尸林”(又译寒林即弃尸之处,同于藏区的天葬台)的记载,其中八大尸林是密宗的著名修行地,《莲花生大师传》中有明载。印度这种让野兽或秃鹫来吃掉尸体的葬法,与藏族的天葬类似.《大唐西域记》载印度的葬俗有三种,那么这种葬巴是否与佛教有关或是佛教的创制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从佛祖释迎牟尼起,印度的僧人皆实行火葬.天葬可能是印度古已有之的葬俗,只是佛教等所提倡的‘形灭神离“、“慈爱布施”等学说,及舍身饲虎等故事,对天葬存在的合理性,在更高层面上予以总结,并对天葬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天葬传入藏区,终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确与佛教有关,尤其与佛教密宗有关.密宗将尸林视为特别的修遭场,被认为是空行母会聚的地方,可以得到加持。同时在尸林的特殊氛围中,是克制自身的恐惧感,考验修道者的毅力、消除杂念幻觉的最佳环境。印度有所谓八大尸林,即东方暴虐尸林、北方密丛尸林,西方金刚焰尸林、南方骨锁尸林、东南方怖军吉祥尸林、西南方怖畏幽暗尸林、西北方啾啾声响尸林、东北方狂笑尸林.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尸林.莲花生大师就曾在这种尸林中修习,证悟无上密法.而其他的大密宗师、大成就者在尸林中修行、或在尸林中获得空行母加持的记载,屡见不鲜。在藏旅地区最早建立专门的天葬台,也是佛教密宗大师所首创.西藏著名的天葬台之一止贡寺天葬台,就是止贡噶举派的相师仁饮贝(1143-1217年)所开辟的.相传他在禅定中发现止贡山是位魔女身,东山似观世音菩萨,南山如毗卢遮那佛,西山如金刚佛,北山如妙音女神,四面山峰的周围有八个林子,如同印度的八大尸林,居住着八个神祗、食肉罗剃、骷髅鬼等,在林子之间游来逛去,神出鬼没。他还看到八个林子间发出极强的光芒,在这片光亮中,他发现有一块五彩缤纷的圣石竖在那里,上面以天然花纹写着六字真经,如能在此天葬,死后可不进地狱由观音菩萨引入天界.仁钦贝圆寂前宣布了他的发现,并在止贡寺附近建天葬台(详情见阎振中(光荣随鹰背苍茫而远去)载《雪域文化》1993年春季号).止贡仁钦贝大师与天葬台建立的故事,表明天葬制的实施与由宗大师的提倡是分不开的,同时认为天葬台所具有的一种环境上的优越,适合榷超度的地方,即认为天葬是灵魂得以拯救,免除轮回之苦的捷径。这里尸体成了对鬼神的祭品,即灵魂被神佛导入善理,而肉体布施给了那些幽灵.止贡寺也保持着在坟地(即天葬台)修行的习惯,每位闭关修行者,首先要在天葬台住三天三夜,以野修行者的胆魄和毅力.如此,我们可以说天葬台及其葬仪的出现,足伴随着由宗文化的传播而出现的.

  天葬的意义按佛教印说法,正如“施鸟”这两个字所表达的,是一种献供,或者说是布施行为。佛教提倡布施,大乘佛教还将布施列为“六度之一”,布施一般分为财施,包括财产和自己身体的某一部位或全部施舍给他人;无畏施,能令他人解除恐怖;法施,将至高佛法讲授给他人。佛教极为重视第三种法施,认为功德无量。但也认为财施亦是一种善行,也能导致善报,佛经中进行财施(包括自己的身体)的故事很多。天葬就属于这类布施行为,将自己的肉体奉献给天葬台上有形秃鹫和那些无形的生灵,从而在此生的最后做了一件功德。有形的秃鹫被视为神乌,在有些地方民间认为秃鹫是比丘(正式僧人)的化身,而那些无形的生灵(即肉眼看不到)包括饿鬼、饮血精灵等,按佛教的观念来讲是值得同情和慈悲的.天葬因此被理解成一种高尚的奉献行为,同时也自有其特殊的场景对于解脱的益处.就此而言,佛教传入后的天葬,与早期的“弃尸葬“有着根本的不同.天葬台的选定也是佛教大师根据自身的慧观能力,或者根据风水原理而选定的,十分严格。绝不足随意选择。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波斯拜火教的天葬与藏族天葬间有渊源关系,认为是波斯的天葬传入高原后,为苯教所接受,成为藏族的葬俗。其实不然,藏族的天葬与拜火教的天葬绝然不同,拜火教视尸体为不净,极端厌恶,弃置于塔中,任其腐烂,或让鸟类食之,根本不是一种布施行为.蓄名探险家斯文·赫定曾亲自到过拜火教的坟场,并在(亚洲腹地旅行记)一书中有祥尽的描述,从中可知,拜火教信徒们并不象藏族那样将尸体处理干净,而是扔进塔中了事(所谓的塔也就是围塌),显然藏族佛教式的天葬与拜火教的天葬间是泾渭分明,不能混为一谈。

  安多藏区实行天葬制,可能要晚于卫藏地区。而且与卫藏地方最大的不同是安多藏族中没有专门的天葬师,大都是临时性的。

  《安多政教史》载拉卜楞寺密宗学院法台年扎活佛洛桑隆多尼玛(1801--1861年)去世后,“按噶当派的传统将尸体施鸟”也说明噶当派特别提倡天葬。拉卜楞寺医学院法台贡却顿约 (1787--1859年)去世后“遗体天葬施鸟”.日朝旺波(1743-1806年)去世时“指示把遗体进行天葬,施于鸟类”。可见十七世纪、十八世纪天葬在安多藏区已极为风行。安多边缘的拉卜楞寺后面的山沟里还开辟了一座天葬台,远近各地的死尸都运往这里天葬,直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期。“绕寺院背后,又进入一狭窄山沟,地名尕寺沟。沟不甚深,居南北方向。进沟半程,即向西拐,渐次上坡。坡上有一片空场,即为天葬场。场地平铺砂石,山顶柏松油然。其中送葬妇女儿童,已在沟口折回,家属及喇嘛坐千场地东边。此时,参加葬礼的藏人,同声高吼,将尸体由犁牛背上拖下,捆在葬场木柱端,旁边燃起精粑、酥油、柴草的熊熊烈火,东边喇嘛开始高声诵经,家属们口里亦念玛尼经“。(丁土奇《尕寺沟观天葬》),讲的就是拉卜楞寺山后的天葬台。

  但到了现今,拉卜楞寺山后的天葬台亦弃置不用,原因有二;其一,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此间秃鹫愈来愈少,甚至野狗也被人打光了。实行天葬,尸体难以处理干净。这种情况,其他地方也有。其二,受新观念影响。在拉卜楞镇上方处建有新式火葬场,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自然对天葬愈加淡忘。笔者也听到民间一种传言,说每当天葬场送葬够一万人时.会出现一位“坟场主”(一种精灵)。拉卜楞寺后面的天葬台上有据说有八位坟场主在起舞,麦明这个天葬台已完成了使命。(文章来源: 节选自《藏传佛教民俗与信仰》/作者 才让)

来源: 中国西藏信息中心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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