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实施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吴邦国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12-04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9年12月4日)

同志们、朋友们:

    再过半个月,澳门回到祖国怀抱就整整10年了。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座谈会,纪念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10周年,就是要充分肯定澳门回归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认真总结基本法实施的成功经验,增强贯彻实施“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维护促进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刚才,何厚铧先生、张晓明同志、曹其真女士、李成俊先生、许崇德教授围绕座谈会主题,结合各自的工作与经历,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同大家一起交流。

    1999年12月20日,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正式开始实施,澳门进入“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历史新时期。这是继香港回归之后,我们成功实施“一国两制”方针、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又一里程碑。抚今追昔,是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伟大构想,亲自领导制定对香港、澳门的一系列基本方针政策,开辟了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的切实可行道路,指引着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前进方向;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妥善应对各种复杂矛盾和挑战,进行开创性的实践,确保了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和平稳过渡,使“一国两制”从科学构想变成生动现实;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作为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重大课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一国两制”的理论和实践。实践充分证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一国两制”方针,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重要组成部分的祖国和平统一道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宪法为依据、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指导,在澳门同胞广泛参与下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地位,体现了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各方面都要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把“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和国家对澳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澳门的顺利回归、平稳过渡和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澳门回归以来,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认真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团结带领广大澳门同胞,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开拓进取,实现了澳门经济繁荣、民生改善、民主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使古老的澳门焕发出勃勃生机。总结基本法实施的成功经验,给我们的重要启示是,深入贯彻实施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一、始终高举爱国爱澳旗帜。这是贯彻实施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的政治保障。爱国爱澳就是要尊重自己的民族,热爱自己的祖国,诚心诚意地拥护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一心一意地维护澳门的繁荣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政策,是以坚持一个中国、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为前提的。这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也是基本法的根本。坚持一个中国,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澳门同胞素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始终与祖国人民血脉相连、心心相印。澳门回归后,澳门同胞真正成为国家和澳门的主人,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抒发出前所未有的爱国爱澳情怀,以崭新的面貌投身于“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他们打心眼里拥护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坚持澳门是祖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高度认同澳门事务是中国的内政,自觉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和中央的权威,坚决反对和抵御外部势力干预。他们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澳人治澳”,坚持在爱国爱澳旗帜下的最广泛团结,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参与管理澳门各项事务,努力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他们坚信社会主义祖国是澳门的坚强后盾,积极参与祖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力支持内地抗灾救灾和社会公益事业,衷心为祖国的发展成就感到骄傲和自豪,充分体现了心系祖国、血浓于水的同胞亲情。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基本法第23条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过充分准备,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在广大澳门居民踊跃参与、积极讨论的基础上,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经过认真审议,于今年年初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法》,进一步增强了澳门社会的国家观念,有力维护了国家的核心利益。

    二、充分发挥制度体制功效。这是贯彻实施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的必然要求。基本法从我国国情以及澳门的历史与现实出发,为澳门特别行政区规定了一套有特色的崭新制度和体制。这当中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条是明确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既表明澳门特别行政区处于国家的完全主权之下,又赋予澳门特别行政区高度的自治权。也就是说,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澳门固有的而是中央授予的。从这个角度讲,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律。另一条是确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行政与立法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独立。这套政治体制既保留了澳门原有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也适应了澳门回归祖国后的现实需要,是实现“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最好的政权组织形式。全面正确把握这两点,对于保证“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至关重要。

    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充分发挥基本法规定的制度体制功效。一是依法行使高度自治权,正确处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坚决维护中央依法享有的权力,对中央负责管辖的事务予以密切配合,严格依照基本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充分保障澳门居民依法享有的广泛自由和权利,充分调动澳门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依法实行行政主导体制,正确处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者的关系,自觉维护行政长官的权威,全力支持行政长官的工作,行政、立法、司法机关恪守定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施良好管治,共同推动澳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实践证明,澳门同胞是完全有智慧、有能力、有办法管理好建设好发展好澳门的。

    三、全力保障稳定发展。这是贯彻实施基本法,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的根本目的。实现澳门社会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包容,不断满足澳门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广大澳门同胞在祖国大家庭中日子过得越来越好,是澳门50万同胞的最大福祉所在,也是基本法的精神实质所在。只有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发展才有保障;也只有经济繁荣发展,社会才能实现长期稳定。澳门回归以来,特别行政区把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实施基本法的过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通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又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实现社会长期稳定,得到了广大澳门同胞的衷心拥护。

    治安不靖和经济下滑是澳门过渡时期面临的两个突出问题。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后,一是把解决治安问题作为当务之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营造稳定社会环境,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使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二是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大力发展旅游等服务业,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经济得到全面复苏并一直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从1999年到2008年,澳门本地生产总值由472.87亿澳门元增加到1718.67亿澳门元,年均增长13.3%,人均GDP居亚洲前列,政府财政收入由169.43亿澳门元上升到510.76亿澳门元,是原来的3倍多。三是认真回应广大居民的愿望和诉求,积极推进法律、行政等方面改革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了澳门社会的全面进步。从1999年到2008年,澳门失业率由6.3%下降到3%,居民月工资中位数由4920澳门元上升到8000澳门元,实行了从幼儿教育到高中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建立和完善了养老金制度,期间还先后两次顺利完成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换届选举,保障了澳门同胞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澳门回归以来,社会各界始终从维护澳门繁荣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求同存异,积极开展协商,讲求社会和谐,不把矛盾和问题简单政治化,以建设性态度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相互理解、和衷共济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方面都把力量真正凝聚到建设澳门、发展澳门、繁荣澳门的共同事业上来。

    这里我还要指出的是,澳门回归祖国10年来,积累的有益经验,取得的发展成就,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团结带领澳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与中央和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始终把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作为处理涉澳事务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干预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为加强内地与澳门的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及时实施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积极促进粤港澳合作和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及时批准港珠澳大桥建设和横琴岛开发规划。为支持澳门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去年下半年以来,先后出台9项支持澳门经济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充分发挥澳门同葡语国家和欧盟传统经济联系的优势,大力支持澳门加强对外经济合作,继续保持了澳门自由港的国际地位。为支持澳门发展教育和培养人才,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在珠海横琴岛划出一片土地作为澳门大学新校区,并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澳门法律实施管辖。这充分表明,澳门的命运与祖国的命运从来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始终是澳门的坚强后盾,祖国的日益昌盛为澳门的繁荣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同志们、朋友们!

    澳门回归祖国的10年,是“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成功贯彻实施的10年,是澳门同胞真正当家作主的10年,是澳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10年。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是符合中国国情和澳门实际的,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我相信,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一定会一如既往,继续带领澳门社会各界人士讲团结、求稳定、谋发展,不断开创澳门繁荣和谐的新局面。这里,我想结合澳门实际,再提三点希望。

    一要全面增强法制观念。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体现,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法律保障,是实施依法治澳的法律基石。贯彻实施基本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基本法的宣传推介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地阐述“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精神实质,广泛深入地宣传“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深刻内涵与生动实践,深入浅出地解读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使“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基本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巩固和发展贯彻实施基本法的社会基础。澳门的未来寄托在年轻人身上,必须十分注重对澳门年轻一代的教育,特别是国家、民族观念教育和基本法理论实践教育,推动基本法课程进学校、进课堂,把年轻一代培养成“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忠实维护者与积极践行者,使爱国爱澳传统薪火相传。基本法的稳定是实现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前提,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澳门社会的发展,基本法实施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情况。我们在贯彻实施“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同时,要加强对基本法的研究,认真总结基本法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基本法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丰富基本法的理论和实践,把基本法贯彻好实施好。

    二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全面贯彻实施,需要有具体制度予以落实和保障,澳门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也迫切需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澳门特别行政区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尽快制定完善高度自治范围内事务的具体制度。制度建设要坚持以基本法为依据,澳门的一切制度都必须遵循基本法,不能违反基本法,涉及中央管理的事务和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事务,要依法向中央报告,需要批准的要报中央批准,需要备案的要报中央备案。要坚持从澳门实际出发,充分发扬民主,理性务实探讨,广泛凝聚共识,使制定的制度符合澳门实际、切实可行。

    三要努力提高依法管治能力。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在保障基本法正确实施、维护澳门稳定发展上负有重大责任,要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努力提高依法管治能力。一方面,要着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使他们熟悉基本法,忠于基本法,遵守基本法,自觉维护基本法,全心全意为国家、为澳门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适应澳门发展的新需要和广大居民的新期望,认真研究解决影响澳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诉求,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推动澳门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同志们、朋友们!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进行着根本改变中华民族命运、深刻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伟大创举,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壮丽史诗。今天的祖国内地,正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阔步前进。今天的澳门,正处在历史发展的新时期。我们坚信,伟大祖国的前程会更加辉煌,澳门的明天会更加美好。我们一定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为伟大祖国和澳门的繁荣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 王伟
print  close  top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