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概况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11-06-02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政 治

  【宪法】现行宪法于1937年6月14日经议会通过,同年12月29日生效,后修改过10次。宪法规定:爱尔兰国体为共和国,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7年,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任命内阁总理及部长,并任军队统帅。1999年12月,根据爱英两国政府及北爱有关各方达成的《北爱和平协议》,爱政府修改宪法,取消了有关要求北爱领土主权的条款。

  【议会

爱尔兰总统府

】由总统和众、参两院组成。众议员按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任期5年。

  【司法机构】最高法院即终审法院为最高司法机关,下设高等法院、巡回法院和地区法院。法官由政府推荐,总统任命。法官如不称职或有不端行为,经议会两院批准后予以免职。全国共设23个地区法院管辖区、8个巡回法院管辖区。地区法院有法官53名,巡回法院31名,高等法院31名。最高法院由大法官、高等法院院长和其他7名法官组成。另设特别刑事法院,由高等法院、巡回法院和地区法院抽调出来的11名法官组成,专门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大法官约翰?默里(John MURRAY),高等法院院长理查德?约翰逊(Richard JOHNSON)。总检察长保罗?加拉格尔(Paul GALLAGHER),负责就法律和立法事务向政府提出建议。

  【政党】主要政党包括:共和党、统一党、工党、社会党、工人党、新芬党、绿党和共产党。

  (1)共和党(FIANNA FAIL):成立于1926年。没有强烈的政治理念,传统上对经济议题奉行中左路线,主张减税,增加就业机会;对外主张实行中立政策;对社会议题比较保守;主张实现南北爱统一,接受北爱前途由北爱人民自决。1932年首次参加大选以来已55次组阁或入阁。

  (2)爱尔兰绿党(THE GREEN PARTY IN IRELAND):前身为成立于1981年的爱尔兰生态环境党,1983年更名为绿色联盟,1987年改为现名。主张社会正义,提高公众生活质量,重视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有机农业;在国际问题上,主张废除联合国安理会否决权和常任理事国制度,支持欧盟扩员,但认为候选国应符合欧盟确定的民主和人权标准。1989年首次进入众议院。

  (3)统一党(FINE GAEL):成立于1933年。传统上为中左翼党,奉行自由社会主义,20世纪70年代以来进一步向中间路线靠拢。对内主张政治透明,削减公共开支,降低税率和私有化,对外经济开放,主张参与欧洲共同防务;在南北爱统一问题上态度较温和,赞成修改宪法中有关北爱领土主权的条款。

  (4)工党(THE LABOUR PARTY):1998年12月,工党与民主左派党合并,保留工党名称。该党主张建立公平、民主、多元的社会,以“人生而平等”为其价值核心。近年政策出现向中间路线靠拢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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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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